湛江市民政局关于依法处置擅自以公益慈善名义投放旧衣物回收箱行为的公告
根据湛江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部署,结合相关工作要求,我市民政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法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置擅自以公益慈善名义在市区及县(市)乡镇、街道投放旧衣物回收箱的行为。
请慈善组织等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社会组织、机构,将以公益慈善名义投放旧衣物回收箱的备案资料及有关部门审批资料,于11月14日前向我市各县(市、区)民政局申报,各县(市、区)民政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未经公开募捐所在地民政部门备案、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且以公益慈善名义投放的旧衣物回收箱,请有关慈善组织等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社会组织、机构于11月14日前自行妥善处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法规擅自以公益慈善名义投放旧衣物回收箱的行为,涉嫌违法违规开展公开募捐,我市民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湛江市各县(市、区)民政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湛江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
湛江市各县(市、区)民政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