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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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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高龄津贴发放对象资格认证(年审)的通知

时间:2025-10-31 18:23:07 来源:湛江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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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民政局、经开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根据《湛江市民政局 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湛江市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方案>的通知》(湛民〔2021〕9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高龄津贴发放监管工作,坚持“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原则,保障好我市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权益,现就我市开展2026年度高龄津贴发放对象资格认证(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2025年11月1日前已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

  二、认证时间

  202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认证方式

  1.线上。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完成资格认证(年审)。              

  2.线下。各县(市、区)的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负责人工资格认证(年审)。对于行动不便的高龄老年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根据高龄老年人或其亲属提供的现场视频或照片进行资格认证(年审)。对确有困难的高龄老年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应根据高龄老年人或其亲属的预约上门认证(年审)。

  四、逾期未认证(年审)的处理

  为确保高龄津贴资金安全,杜绝冒领现象发生。各县(市、区)民政局将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高龄津贴资格认证(年审)的人员暂停发放其高龄津贴,直至重新认证(年审)后的次月恢复发放并视情况补发其暂停发放期间的高龄津贴(补发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五、工作要求

  (一)宣传到位。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及时传达好资格认证(年审)的通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每个镇(街)、村(社)高龄津贴业务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落实具体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强宣传力度,畅通宣传渠道,主动把高龄津贴申办、资格认证等事项融入居民生活、社区服务当中宣传,确保每一位已享受高龄津贴老年人(或其亲属)应知尽知,引导老年人及时完成资格认证(年审)。各县(市、区)要加强系统数据监控,适时督促进度,推进资格认证(年审)工作顺利完成。

  (二)服务到位。各县(市、区)对已享受高龄津贴老人(或其亲属)的来访来电要保持热心、耐心,认真指导来访来电人员按照程序完成资格认证(年审)。对于资格认证困难的老年人(如失能、空巢、孤寡等老年人)要主动服务,必要时提供上门服务,协助他们完成资格认证。

  (三)保障到位。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做好高龄津贴资金保障,确保每位符合资格的老年人应发尽发,无一遗漏,切实提升辖区内高龄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其他事项

  如有疑问,请向各县(市、区)民政局咨询了解。

  赤坎区民政局0759-8208203

  霞山区民政局0759-2173727

  坡头区民政局0759-3958660

  麻章区民政局0759-2733079

  遂溪县民政局0759-7775779

  徐闻县民政局0759-4865646

  廉江市民政局0759-6602417

  雷州市民政局0759-8891791

  吴川市民政局0759-5586273

  经开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0759-2966923




  湛江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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