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民政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湛江市民政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湛江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联合抽查的通知

时间:2025-09-12 09:57:20 来源:湛江市民政局
【打印】 【字体:

各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

  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6部门联合印发的《湛江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市民政局将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2025年全市性社会组织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共抽查5家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详见附件)。

  二、检查时间

  2025年9月(具体时间另外通知)。

  三、检查流程和具体要求

  (一)资料准备。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需准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理(董)事会会议纪要、制度文本、年度工作报告、变更登记资料、自查自纠表、整改总结报告、其他与业务相关的工作文件等。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表示拒绝接受检查的,需以书面形式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不接受检查的说明。

  (二)召开座谈会。检查组赴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法定登记住所召开现场座谈会,集中听取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工作汇报。监事需列席,未设立监事或者监事无法到场的,需出具情况说明。

  (三)填写表格。在检查中,检查组对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提供的资料,按照检查的重点内容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四)个别谈话。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可以对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谈话了解运作情况。

  (五)问题梳理。对检查发现需要整改可以立即整改的问题,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需立即改正;对发现需要整改但是需要一定时间完成整改的,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应明确整改时间,并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四、检查内容

  (法人治理

  1.是否按照章程设立理(董)事会、执行机构、监事会(监事)。

  2.是否按章程和要求履行民主决策程序。

  3.是否建立健全理(董)事会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证书印章管理制度、信息公开等内部管理制度。

  ()执行法规政策

  1.是否按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

  2.是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3.是否存在挪用、占用社会组织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4.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5.是否设立分支机构。

  ()信息公开

  1.是否向社会公开章程、登记证书、收费许可证、年检年报以及接受使用捐赠等有关情况信息。

  2.是否向社会公开服务范围、服务价格、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等内容。

  (消防安全

  1.是否建立消防制度。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及有效;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4.消防设施是否在有效期。

  五、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准备好迎检资料,做好迎检准备。


  附件:2025年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抽查名单




  湛江市民政局

  2025年9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姚作建,0759-3221606)




  附件

  2025年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抽查名单

  湛江市仁邦职业学校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汇才教育培训中心

  湛江市启航残疾儿童服务中心

  湛江市飞帆新羽羽毛球运动俱乐部

  湛江市锦绣华景幼儿园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