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联合抽查的通知
各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
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6部门联合印发的《湛江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市民政局将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2025年全市性社会组织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共抽查5家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详见附件)。
二、检查时间
2025年9月(具体时间另外通知)。
三、检查流程和具体要求
(一)资料准备。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需准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理(董)事会会议纪要、制度文本、年度工作报告、变更登记资料、自查自纠表、整改总结报告、其他与业务相关的工作文件等。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表示拒绝接受检查的,需以书面形式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不接受检查的说明。
(二)召开座谈会。检查组赴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法定登记住所召开现场座谈会,集中听取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工作汇报。监事需列席,未设立监事或者监事无法到场的,需出具情况说明。
(三)填写表格。在检查中,检查组对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提供的资料,按照检查的重点内容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四)个别谈话。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可以对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谈话了解运作情况。
(五)问题梳理。对检查发现需要整改可以立即整改的问题,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需立即改正;对发现需要整改但是需要一定时间完成整改的,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应明确整改时间,并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四、检查内容
(一)法人治理
1.是否按照章程设立理(董)事会、执行机构、监事会(监事)。
2.是否按章程和要求履行民主决策程序。
3.是否建立健全理(董)事会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证书印章管理制度、信息公开等内部管理制度。
(二)执行法规政策
1.是否按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
2.是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3.是否存在挪用、占用社会组织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4.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5.是否设立分支机构。
(三)信息公开
1.是否向社会公开章程、登记证书、收费许可证、年检年报以及接受使用捐赠等有关情况信息。
2.是否向社会公开服务范围、服务价格、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等内容。
(四)消防安全
1.是否建立消防制度。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及有效;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4.消防设施是否在有效期。
五、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准备好迎检资料,做好迎检准备。
附件:2025年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抽查名单
湛江市民政局
2025年9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姚作建,0759-3221606)
附件
2025年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抽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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