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民政局2024年度中央、省和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关于印发<湛江市民政局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湛民办〔2018〕37号)等规定,现将湛江市民政局2024年度中央、省和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343号),下达我市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874.3万元。
(一)儿童福利类项目687.3万元。
1.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51.3万元。
结合2023年和2024年资金使用情况和助学人数,此次资金安排湛江市社会福利院4万元,赤坎区2万元,经开区0.6万元,麻章区4.5万元,坡头区7.8万元、廉江市20万元、遂溪县12.4万元。用于为已被认定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发放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
2. 购买农村留守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20万元。
安排湛江市民政局20万元。用于购买农村留守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为农村留守及困境儿童提供关爱保护。
3.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试点30万元。
安排湛江市民政局30万元,用于建设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点。
4.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586万元。
安排湛江市社会福利院107万元、廉江市119万元、雷州市360万元用于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
(二)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47万元。
安排赤坎区民政局147万元,主要用于资助为残疾人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348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113号),下达我市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养老服务项目)3737万元。其中安排赤坎区8万元、霞山区172万元、经开区9万元、麻章区169万元、坡头区172万元、吴川市511万元、遂溪县322万元,雷州市393万元、徐闻县1281万元、廉江市700万元,用于养老服务项目,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发展等,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发展,加强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三、省级福彩公益金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324号),省财政下达我市2024年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1010万元。
(一)“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96万元。
“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96万元用于各地聘请督导人员,建立督导团队,组建服务网络,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和社工持续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实地督导工作,各地组织督导人员及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社工开展年度岗前、专业、政策等培训工作。
(二)“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74万元。
根据各福利机构孤儿手术和住院治疗需求,分配湛江市社会福利院32万元、吴川市福利院26万元、霞山区福利院2万元、坡头区福利院2万元、遂溪县福利院12万元。
(三)“乡村“乡村著名行动”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60万元。
为完成乡村路街巷地名排查,解决乡村“有路无名”“有名无标”等问题,分配吴川市民政局30万元,廉江市民政局30万元。
(四)“和谐婚姻”建设计划项目80万元。
安排“和谐婚姻”建设计划项目80万元。分配廉江市民政局80万元用于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场所新改扩建(含设备配备)及户外颁证点建设及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
(五)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项目700万元。
为完成《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新时代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节地生态型公益性公墓示范项目建设行动的通知》中新时代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任务,安排廉江市民政局用于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项目700万元。
四、市本级项目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湛财社〔2024〕121号),2024年市级福彩公益金安排2280万元,其中,市本级分配金额1640万元,县(市、区)公益金640万元。经财政追减后,合计2024年市级福彩公益金共安排1868.76万元,其中,市本级分配金额1640万元,县(市、区)公益金273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一)残疾人事业328万元。
1.用于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62.4万元。具体分配为湛江市社会福利院1.7245万元、赤坎区4.4315万元、霞山区7.5596万元、坡头区11.209万元、麻章区10.1663万元、吴川市28.935万元、遂溪县34.9305万元、徐闻县32.0632万元、雷州市66.7329万元、廉江市64.647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对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对我市社会稳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很好积极意义。
2.用于湛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资金65.6万元(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
(二)用于城乡医疗救助328万元。
用于困难群众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28万元(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
(三)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857.76万元。
1. 80周岁以上老人普惠型高龄津贴项目418万元。
2.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和家庭床位监管中心项目)18万元。
3.“湛江慧养”服务平台运营管理和提供业务指导、监管服务费用120万元。
4. 市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85.6万元。
5. 湛江特慧爱升级项目13.16万元。
6. 重大节日慰问老年人项目40万元。
7. 编制湛江市银发经济发展规划项目30万元。
8. 高龄津贴管理系统运维项目3万元。
9. 全市镇级敬老院统保项目15万元。
10. 重点镇特色镇长者饭堂(中央厨房)补助项目80万元。
11. 经开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35万元。
(四)用于民政管理事务和其他公益事业等项目82万元。
1. 民政福彩公益金及民政政策法规等公益教育宣传项目5万元。
2. “和谐婚姻”计划项目7万元。
3. 创文公益服务项目3万元。
4. 慈善超市示范点建设项目20万元。
5. 地名普查成果转化项目15万元。
6. 乡村振兴驻镇帮扶经费10万元。
7. “寒冬送温暖”困难群众慰问经费12万元。
8. 民政综合服务平台项目10万元。
(五)县(市、区)公益金273万元。
分配县(市、区)公益金640万元,追减后为273万元。其中:吴川市219万元,遂溪县54万元。
附件:1.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分配表及绩效目标表.xlsx
2.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3.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情况表.xlsx
4.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分配表及绩效目标表.xlsx
5.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6.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情况表.xlsx
7.2024年省级福彩公益金预算资金分配表及绩效目标表.xlsx
8.2024年省级福彩公益金预算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9.2024年省级福彩公益金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情况表.xlsx
10.2023年省级增量福彩公益金“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湛江 预算资金分配表及绩效目标表.xlsx
11.2023年省级增量福彩公益金“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湛江预算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12.2023年省级增量福彩公益金“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湛江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情况表.xlsx
13.2024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及绩效目标表.xlsx
14.2024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补助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15.2024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情况表.xlsx
湛江市民政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