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民政局2021年度中央、省和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关于印发《湛江市民政局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湛民办〔2018〕37号)等规定,现将湛江市民政局2021年度中央、省和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1〕140号),下达我市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420万元(除直管县外)。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58万元。
1. 安排奋勇高新区54万元,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 安排湛江市民政局33万元,用于全市县镇村三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牌匾制作,进一步加强福彩公益金标识工作。
3. 安排湛江市社会福利院80万元,用于服务设施建设,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4. 安排经开区91万元,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扩大老年人福利有效供给。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154万元。
1.“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62万元。
结合2020年和2021年资金使用情况和助学人数,此次资金安排湛江市社会福利院15万元,赤坎区3.5万元,霞山区9万元,经开区1.5万元,麻章区7.5万元,坡头区4万元,吴川市63万元,遂溪县5.5万元。
2. 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45万元。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湛江市社会福利院39万元,赤坎区1万元,霞山区2万元,麻章区3万元。
(三)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8万元。
安排霞山区建设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2万元,麻章区麻章镇社会工作服务站2万元,雷州市覃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2万元,吴川市兰石镇社会工作服务站2万元,更好带动社会工作和志愿者队伍和机构建设,发挥其在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0〕301号),省财政下达我市(不含省直管县)2021年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374.5万元。
(一)救助管理机构设施设备建设项目200万元。
为改善救助管理机构环境,提升综合服务水平,湛江市救助管理站正在进行创建二级救助站改扩建项目。为推动救助站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救助环境,经我局党组研究同意,将该项目的200万元安排给湛江市救助管理站,用于创建二级救助站改扩建项目。
(二)“长青计划”项目35万元。
为加快推进公益性安葬(放)等设施建设,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吴川市长岐镇苏村生态墓园15万元、海滨街道塘尾居委会路口坡生态墓园10万元、博铺街道骨灰楼10万元。
(三)儿童保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9万元。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湛江市社会福利院5万元、吴川市福利院9万元、遂溪县福利院15万元,用于基础设施设备规范化配备、区域性集中养育转型升级改造、提升“养、治、教、康”服务能力等。
(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督导项目110.5万元。
按照121个镇街,每人负责7个镇街计算,需要17个社工督导员半年服务费用。该项资金110.5万元安排给湛江市民政局,进行统一社工督导项目。
三、市本级项目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湛财社〔2021〕112号),2021年市级福彩公益金安排2000万元,其中,市本级分配金额1600万元,县(市、区)公益金40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一)残疾人事业320万元。
1、用于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对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对我市社会稳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很好积极意义。
项目联系人:李观钦,联系电话:0759-3491209。
2、用于湛江市特殊教育学校资金220万元(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
(二)用于城乡医疗救助320万元。
用于困难群众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20万元(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
(三)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880万元。
1、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公益岗位项目42万元。
2、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40万元。
3、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购买责任保险13万元。
4、80周岁以上老人普惠型高龄津贴及百岁老人慰问金322万元。
5、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和家庭床位监管中心项目)110万元。
6、重大节日慰问孤寡老弱残等人员10万元。
7、适老化改造项目60万元。
8、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项目152万元。
9、湛江市社会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20万元。
10、镇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50万元。
11、市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设备设施购置40万元。
项目联系人:李森,联系电话:0759-3221621。
12、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养老服务试点21万元。
项目联系人:姚作建,联系电话:0759-3221606。
(四)用于民政管理事务和其他公益事业等项目56万元。
1、骨灰架建设款38万元。建设湛江市殡葬管理所骨灰楼骨灰存放格位,完善我市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节约土地,保护环境,深化我市殡葬改革,完成殡葬事业“十四五”规划期间工作任务。
项目联系人:李观钦,联系电话:0759-3491209。
2、湛江市殡葬事业“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规划编制费12万元。构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框架。
项目联系人:李观钦,联系电话:0759-3491209。
3、打造红色地名文化宣传示范县活动经费10万元。依托红色地名资源,讲好地名故事、弘扬红色文化,完善地名信息、留存乡愁记忆,加强地名应用、服务交流交往,进一步提升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各类地名信息的需求。
项目联系人:张展滨,联系电话:0759-3221627。
4、困难职工社会保险费5万元,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5、公益金标识制作费15万元。完善彩票公益金标识管理,引导人民群众了解、熟悉福彩公益金,打造“阳光福彩”
项目联系人:刘有娣,联系电话:0759-3221620。
(五)县(市、区)公益金400万元。
分配县(市、区)公益金300万元,其中:吴川市300万元,遂溪县100万元。
附件: 1: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分配表.xlsx
湛江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