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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等11部门联合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

时间:2020-06-05 11:50:37 来源:湛江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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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扶贫办、市消防救援支队11部门联合印发《湛江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从2020年5月到2021年6月,在全市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着力在照料服务、救助寻亲、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落户安置、源头治理、干部队伍建设等关键环节上建机制、压责任、提质量、优服务,实现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换挡升级,推进建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新时代救助管理服务体系。

  方案分为六项主要任务,一是全面开展照料服务达标行动。及时开展救助管理及托养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规范开展滞留人员照料服务,提升站内照料服务水平。二是大力开展救助寻亲服务行动。完善滞留人员寻亲机制,协助寻亲成功受助人员返乡,逐步实现“低滞留率、低安置率、高周转率”的工作目标。三是持续开展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行动。完善街面协作救助工作机制,民政、公安、城管部门协同加强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工作,确保不发生冻饿死伤等极端事件。四是集中开展落户安置行动。对滞留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予以落户安置,对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及时纳入供养范围。五是全力推动源头治理行动。加强救助衔接和帮扶,民政部门要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建立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由乡(镇、街道)组织进行回访。要与扶贫办开展信息共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流浪乞讨经历的予以重点关注和帮扶。六是全面推进提升救助管理干部队伍素质行动。市级和有条件的县级救助管理机构要在现有编制内合理调配人员,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和专职寻亲岗位,培养专业化寻亲队伍。

  附件:湛江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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