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民审〔2017〕59号
根据《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湛江市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湛实业有限公司、湛江市华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建的位于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北6号地块三期筹建项目继续沿用“南国豪苑”名称。
特此公告。
湛江市民政局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