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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民政局开展地名管理双随机抽查监督工作

时间:2023-06-29 10:49:33 来源:湛江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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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要求,湛江市民政局组织开展地名管理双随机抽查监督工作。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局随机抽取了三家企业进行检查以及二名执法检查人员负责此次抽查工作。

  本次抽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否在核准标准地名所涉及的建筑物、住宅区的建筑外立面、围蔽物、区域范围内室内外装饰等外观物上使用标准地名(即经核准命名的标准地名,下同);二、是否在核准标准地名所涉及的建筑物、住宅区的相关证照(如商品房预售证等)上使用标准地名;三、是否在核准标准地名所涉及的建筑物、住宅区的相关法律文书(如租售合同、协议等)上使用标准地名;四、是否在核准标准地名所涉及的建筑物、住宅区的宣传产品(包括纸质宣传材料、户外广告、视频广告、报刊广告、互联网平台宣传稿、图片广告等)上使用标准地名;五、是否存在将核准的标准地名用于超出原申请核准事项所及的建筑物、住宅区范围的情况。

  抽查结果发现:三家企业均未按照《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标准使用依法命名的地名名称并规范对外宣传,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普法工作,并责令相关企业按期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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