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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联合湛江市民政局开展地名管理双随机抽查监督工作

时间:2022-10-27 17:44:53 来源:湛江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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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8月份起,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要求,广东省民政厅积极推行地名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2022年10月20日,广东省民政厅联合湛江市民政局抽查了广东海谷科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广东湛江南方海谷海洋产业孵化中心”项目。抽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是否在核准标准地名所涉及的建筑物的建筑外立面、围蔽物、区域范围内室内外装饰等外观物上使用标准地名(即经核准命名的标准地名,下同);2.是否在核准标准地名所涉及的建筑物的相关证照(如商品房预售证等)上使用标准地名;3.是否在核准标准地名所涉及的建筑物的相关法律文书(如租售合同、协议等)上使用标准地名;4.是否在核准标准地名所涉及的建筑物的宣传产品(包括纸质宣传材料、户外广告、视频广告、报刊广告、互联网平台宣传稿、图片广告等)上使用标准地名;5.是否存在将核准的标准地名用于超出原申请核准事项所及的建筑物范围的情况。

  抽查结果是:“广东湛江南方海谷海洋产业孵化中心”项目按照《地名管理条例》标准使用依法命名的地名名称并规范对外宣传,未发现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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