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精准扶贫 对标乡村振兴 民政福彩圆孤儿大学梦
湛江市目前有孤儿和弃婴4596人、留守儿童14441人、困境儿童7363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湛江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全市30个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通过实施“合力监护、牵手保障、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为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撑起健康成长的蓝天。为进一引导孤儿继续接受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教育,成为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生力军,湛江市民政部门自2019年起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实施“福彩圆梦 ▪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助孤儿完成中高等院校教育。
一、项目性质
“助学工程”项目是湛江市民政局组织、由县级民政部门具体实施、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的儿童福利公益项目。
二、资助对象
项目资助对象是2019年下半年新入学、已在校就读普通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校及中高等职业学校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研究生的孤儿。全市预统计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有435人。
三、资助金额
在校孤儿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2019年计划列支福利彩票公益金480万元。
四、助学金申请
孤儿的助学申请由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社会散居孤儿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应当及时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受理孤儿助学申请的民政部门负责确认孤儿身份,对学籍等信息进行核实。审批确认为受助对象的,纳入“助学工程”资助项目,按时按标准发放助学金。
五、助学金发放
民政部门完成受理、审批确认工作后应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于每年的8月底或9月中旬前按月或按季度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孤儿本人的银行卡。助学金的发放从孤儿入学开始到孤儿毕业结束。
请监护人将符合条件的孤儿的资料,于8月25日前向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提交,以便民政部门审批后及时发放助学资金。
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在全市121个乡镇(街道)1943个村委会(社区)配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2064人,核查并建立孤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27400人的信息数据库,聚焦精准扶贫、对标乡村振兴、建设平安湛江等各项民生事项,重点落实监护责任、控辍保学责任、常住户口登记责任、基本权益保障责任、生活保障责任,保障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