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举办第四轮界线联检工作培训班
湛江市第四轮界线联检工作培训
湛江市第四轮界线联检工作培训班会议现场
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3号)及民政部的部署要求,广东省从2003年起实施每五年一次的行政区域界线及行政管辖范围分界线的联合检查工作,至2017年底已完成了三轮,2018年起进入第四轮界线联检工作。为彻底做好我市第四轮界线联检工作,3月6日,湛江市举办了第四轮界线联检工作培训班。各县(市、区)分管区划地名业务的分管领导、股长、信息员共40多人参加了培训。
湛江市民政局副局长柯俊同志作讲话
湛江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科长覃新春同志主持会议
湛江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科长覃新春同志对2017年度区划地名工作进行了总结,对我市2017年的区划地名工作作出肯定,对2018年的区划地名工作要点进行部署。湛江市民政局副局长柯俊同志就如何做好2018年区划地名工作提出了要求,指出界线联检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民政部门是具体业务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从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来做好界线联检工作,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握好时间节点。牵头单位需要尽快与界线毗邻方共同商定界线联检工作实施方案,确保联检工作如期完成。
按照省厅的要求,我市的任务是2020年完成省级界线粤桂线联检工作;2018年3月下旬完成地级、县级联检实施方案的制定并报省厅备案,8月下旬完成地级界线湛江茂名线的各项外业工作,11月下旬完成地级界线湛江茂名线、县级界线廉江吴川线等12条界线的联检报告工作上报省政府并抄送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