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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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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2-12-13 17:42:07 来源:湛江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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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逐步完善民政政策法规体系,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为全市民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林小斌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韩其洋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法治工作的领导,确保在民政系统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养老、救助、殡葬和社会组织建设中,民政工作规范有序,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指数明显增强。二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小斌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了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规范议事规则。先后出台了《湛江市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湛江市民政局党组会议制度》《中共湛江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等议事规则,完善《中共湛江市民政局党组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湛江市民政局党务公开制度》《湛江市民政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湛江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湛江市民政局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湛江市民政局党组成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等6项制度,确保班子成员带头摒弃人治思想,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分场地集中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现场直播,局党组、各党支部又分别多次集中学习,并通过线上专题学习、线下心得分享、专题研讨、书记授课等形式开展学习,深刻领会报告内涵和精神实质。今年以来,党组中心组共开展专题学习26次、举办专题研讨3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织专题学习2次读书分享13人次;各党支部共组织“三会一课”230次,党支部讲党课28次。二是学深弄懂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内容纳入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先后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全市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为实现我市民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积极推进民政普法工作。

  为了做好民政领域普法工作,年初我局印发了《湛江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八五普法(2021-2025年)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2022年全市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年度民政普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作出了具体部署。今年我局在普法工作重点抓好“四进”一是“送法进社区”。围绕宪法宣传周、殡改宣传月、社工宣传周、“4.15”国家安全日、“9.5”中华慈善日等,我市各级民政系统分别与社区联动开展普法宣传。2022年9月5日下午,我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小斌亲自到万达广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应。二是“送法进乡村”。为进一步加强乡村普法教育,2022年11月3日,我局到吴川市兰石镇名利村小学开展大型普法活动,现场为小学生派发《民法典》青少年读本图书——《青春密码,典亮人生》300本。三是“送法进校园”。为了保护青少年的成长环境,维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局122个社工站广泛开展驻地送法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提升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维法水平。10月27日,全市各社工站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带进驻地学校课堂,深受师生欢迎。四是“送法进企业”。今年2022年5月1日新《地名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大力开展《地名管理条例》宣讲活动,吴登辉副局长组织区划地名科、行政审批(法规)科学习探讨新法适用,先后到市司法局、市住建局进行沟通,深入开展上门服务,为保利、达智公司等5家企业送法上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耐心解答他们的疑惑,起到了暖企业暖民心的良好效果。今年以来,全市路牌灯箱宣传法律法规200余条,发放法律书籍3500余册,实现了民政政策在全市宣传的全覆盖。今年,我局被中共湛江市委宣传部、湛江市司法局等八家单位联合授予“2022年度湛江市公益普法活动先进单位”。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做好政务服务事项调整。编制和完善权责清单,及时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共 117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51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公共服务 37项。其中行政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59项,除7项现场办理事项外,其余52项全部进驻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实行一窗办理。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民政窗口,共解答群众来电来访咨询9万多次;12349热线养老智慧平台共解答群众政策咨询3.5万多人次。二、落实容缺受理服务机制。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我局建立容缺服务和网上预约制度,14个事项可容缺办理或承诺审批。解决2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助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如推进解决保利西海岸花园历史遗留问题,目前该项目已认购5.2亿元,极大提振了市场信心。是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所有民政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为100%,网上办结率为100%,零跑动率为100%,即办件率100%;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为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效能,民政窗口设立志愿服务岗,规定每周三中午不休息,每周五下午延长一个小时下班在岗服务,民政服务效能明显提升,今年以来,我局在市服务中心办事窗口三次被评为“满意窗口”,两名工作人员被评为先进个人。

  (五)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出台《湛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及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的通知》(湛民〔2022〕107号),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提标工作,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制度性保障。二是我局与湛江市财政局、湛江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湛江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护理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部门联动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制度框架,养老服务供给不断加强。三是我局与湛江市公安局、湛江市财政局、湛江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印发了《湛江市弃婴(童)救治抚养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湛民2022180号),对弃婴(童)的救治抚养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分工,明确了民政、公安、财政、卫健等部门的职责,更加全面地保障弃婴(童)的权益。四是为加快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依法拓宽法律援助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深入查找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为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清理。我局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上报备案、统一发布、定期评估和清理等制度。今年我局出台了3份部门规范性文件;同时对历年的35份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留34份,清理1份。

  ()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班子成员每年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专题学习内容,从而提高领导班子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党组中心组今年共7次专题学习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地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别是新《地名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局多措并举全面深入学习,提升地名工作者依法履职能力,促进地名命名管理规范;牵头协调26个部门成立地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形成地名管理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及时梳理汇总《地名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政府获得批示,拟上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条例。二是做好法律业务培训。6月24日邀请湛江市司法局到我局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两平台”培训(民政专场)活动。10月31日,我局韩其洋副局长为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和执法工作人员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11月1日,邀请岭南师范学院庞锋副教授为我局一线执法干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加强民政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年内,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考试成绩都在90分以上。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了《湛江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工作。2022年我局对25家社会组织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7家在我局依法登记成立的慈善组织开展2022年慈善财产投资活动抽查工作,全程进行音像记录,进一步完善执法证据资料。对3家企业进行地名使用的检查,3家企业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规范使用地名的情况,我局现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整改时限届满后仍有1家拒不整改,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是加强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我局将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反恐怖融资、登记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地名、殡葬领域执法等工作列入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通过加强行政执法,增强了社会组织风险防范意识,确保了社会组织平稳健康发展。2022年我局对12家社会组织作出了撤销登记,对7家社会组织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对1家企业进约谈,对1家房地产公司违反《地名管理条例》进行罚款。向雷州、徐闻、麻章民政部门发出提醒函共2份,督促雷州市、徐闻县民政局落实好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工作,督促麻章区民政局做好区划变更工作。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层层签订《湛江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拓宽外部监督,充分运用行风评议、民声热线等,查找党风行风存在的问题,织密监督网络。二是及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我局今年共承办人大、政协建议16件、提案11 件,答复率为100%,满意率为100%。是聘请法律顾问提升机关法律服务水平。为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我局聘请了广东行诚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团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依法决策、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作用。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事务讨论15次,提出法律专业意见15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达20余次。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湛江市民政局网站依法全面、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2022年民政权责清单、行政许可目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年度工作报告、重要惠民政策、保密安全等信息,并及时进行更新。截至2022年11月30日,我局频道网站共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公告、政策法规类信息共220条。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建立信访投诉登记制度。认真做好违法举报接收记录,及时进行案件查处办理。今年我局接到举报投诉咨询信访案件70件,其中省厅转交办件42 件,市本级受理信访件10件。所有的案件的办结率100%,满意率100%,群众反映良好。2022年民政系统无群体上访事件,无涉黑涉恶事件,信访工作规范,符合相关信访系统要求。二是认真抓好网络舆情工作。年内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较好的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依法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今年共受理了2件行政复议案件,1宗是广东氏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要求取缔湛港职业技术学校行政复议,已结案;1宗是湛江第一中学对湛江市一中培才学校更名为湛江市寸金培才学校不服行政复议,我局无论是从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是依法依规进行审批。我局已于11月4日将书面答复、证据、依据以及有关材料送到湛江市行政复议办公室。

  二、存在不足及明年工作打算

  (一)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民政系统面对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管理、地名、慈善等多个执法领域,由于我局没有强制执行权,对于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仅存在责令整改环节,造成一些单位没有做到立行立改。

  二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是“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还落实不到位,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较少,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机制尚未建立健全。

  三是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不断熟悉执法系统和执法移动端。大部分执法人员运用湛江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移动执法终端等新技术新技能不够熟练,执法手段与新形势发展要求有差距。

  (二)2023年工作计划。

  一是着力创新普法工作方法。今年,我局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中采取了“四进”方法,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民政部门的服务对象人多、事杂,只有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才能推进民政相关政策的普及。加强与媒体沟通协调,大力开展宣法活动,全面落实“八五”普法工作。

  二是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继续抓好领导班子学法、懂法、守法、护法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能力,不断提升全市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同时,还要加大力度学习《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明确《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和《广东省民政部门免于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清单》内容,落实各分管领导和各科室执法职责,及时完成各项行政执法任务。

  三是着力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加大民政系统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力度,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依法执法水平,规范文明执法,明年要组织人员进行司法考试,争取市局每名公务员都取得执法证,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救助、养老、地名、殡葬、地名等民政领域执法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四是着力完善规范工作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健全民政领域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依托信用中国积极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法治环境。




  湛江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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