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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湛江市辖区先人骨灰撒海植树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3-20 10:33:56 来源:湛江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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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民事〔201516  

各区民政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湛江市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湛江市奋勇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现将《湛江市辖区先人骨灰撒海(植树)补贴实施方案》  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湛江市民政局  

2015  312  


湛江市辖区先人骨灰撒海(植树)补贴实施方 

根据《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我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湛委办发电201423)精神,为深化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节约土地资源,不断将绿色殡葬活动引向深入,现制定湛江市辖区先人骨灰撒海(植树)补贴实施方案:  

一、 补贴对象    

领取先人骨灰撒海(植树)补贴的对象为参加湛江市民政局统一组织的骨灰撒海(植树)活动海(树)葬先人骨灰的直系亲属或委托人。  

二、 补贴条件    

领取先人骨灰撒海(植树)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先人在201311日后死亡的,且生前为湛江市辖区户籍的;  

(二)先人生前有意愿参加骨灰撒海(植树)活动的,且直系亲属或委托人对海葬(植树)先人骨灰无异议的。  

直系亲属是指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配偶和直系姻亲(配偶的直系血亲)。委托人是指先人生前依法委托办理骨灰撒海(植树)事项的受托人或先人生前的法定监护人。  

三、 补贴标准和经费来源渠道    

参加由湛江市民政局统一组织的骨灰撒海(植树)活动海葬(树葬)先人骨灰的直系亲属或委托人给予每具骨灰300元的补贴,所需经费由市民政局从市财政局核报的殡改工作经费中开支。  

四、 补贴领取  

直系亲属或委托人凭身份证、户口簿和由民政局发放的《树葬(海葬)证书》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签名领取。  

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享受补贴,但可免费参与骨灰撒海(植树)活动。  

五、 实施时间    

                             

    补贴实施方案从20153月份开始实施,各县(市)可参照市辖区作法,制订生态殡葬补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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