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港东海岛港区规划修订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现将《湛江港东海岛港区规划修订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一、规划调整概况
本轮规划修订范围为东海岛港区水域和陆域,本轮规划基础年为2021年,水平年为2035年。
本轮规划调整了港区功能布局,取消了东头山液体散货集散中心,将上轮规划的东参集装箱码头区调整为东参液散码头区,将上轮规划的通用码头作业区的散杂货功能调整为液散功能,新增蕃昌通用码头区。
本轮规划中东海岛港区规划港口岸线27.6km,较上轮规划减少500m。与上轮规划相比,本轮规划新增溪尾草岸段,调减了红星水库泄洪口岸段、湾口岸段和东头山岛岸段。东海岛北部岸线自西向东划分为调埠、东参、红星和蕃昌四个作业区。
(1)调埠作业区
调埠作业区下辖调埠通用码头区,利用规划岸线900m,布局5~10万吨级泊位约3个,年通过能力约600万吨。
(2)东参作业区
东参作业区下辖东参液散码头区和东参巴斯夫码头区,利用规划岸线4685m,布局5千~15万吨级液散泊位约14个和3~5千吨级重件兼顾滚装泊位3个,年通过能力约4505万吨。
(3)红星作业区
红星作业区下辖红星京信电力码头区、红星液散码头区和红星中科炼化码头区,利用规划岸线6553m,布局3千~30万吨级泊位约28个,年通过能力约9750万吨。
(4)番昌作业区
蕃昌作业区下辖蕃昌宝钢码头区和蕃昌通用码头区,利用规划岸线8315m,布局5千~40万吨级泊位约31个,年通过能力约17080万吨。
二、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规划组织单位: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陈工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滨海大道北193号
电话:0759-3127887
2、规划环评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周工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电话:010-65299373
电子邮件:zhoufang@wti.ac.cn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范围:规划修订方案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其他关系本规划方案环境保护的公众,也可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规划修订方案实施后主要环境影响问题;希望规划实施机构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公众对规划开展实施的态度等。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百度云盘下载《湛江港东海岛港区规划修订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2KnPG8PkROq4oumPkrpwQ
提取码:9ou8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文末附件,公众可自行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向规划组织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反映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示期间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组织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公众应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规划组织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会公开。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湛江港东海岛港区规划修订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调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