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交通和城市综合执法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活动,优化检测市场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确保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根据《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6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管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通知》工作计划安排,我局于2026年10月20日至21日在湛江市范围内开展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相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形式和内容
根据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要求,本次检查从14家在湛江市有承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联网检测机构中,随机抽取4家检测机构作为检查对象,占比28.6%,分别是广东特思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平胜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中浩(广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湛江市恒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重点对是否伪造检测数据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合格检测报告的处理、视频监控留存内容与检测报告匹配情况、信息化建设管理、现有检测技术人员的检测能力和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等内容进行检查。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广东特思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存在问题:
1.抽查推出仪设备(型号:TCY-30,管理编号:TS-C3-WJG-109):虽持有有效校准证书,但仪器本体未粘贴校准合格标识,现场无法直观判定仪器校准状态。
2.燃烧试验室(3)消防器材配置不足,未配备防烟防火面罩。
3.通过检查通用硅酸盐水泥检测负压筛标定记录,发现部分检测人员对《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 1345-2026)第5.5条、第6.2条不熟悉,对规范要求理解不够深刻。
4.抽查书香云境湛江市第二十五小学分校项目阻燃胶合板的燃烧性能检测报告(报告编号BG112026(1511)00106),试验室配套监控设备未能全覆盖单体燃烧试验检测全过程;金沙湾力华花园6栋玻化微珠保温砂浆的燃烧性能检测报告(报告编号BG112026(1511)00109),试验室配套监控设备未能全覆盖不燃性试验检测全过程,存在视频盲区。
(二)广东平胜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存在问题:
1.外检设备三室部分设备存放区未划分功能分区,存放的部分检测仪器状态标识不清晰。
2.电液伺服井盖压力试验机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书写不规范。
3.金属材料检测室样品管理流程不规范,样品状态分区存放不清晰,易混淆。
4.通过检查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报告(报告编号:2026-ZTZT-00074),发现检验检测部检测人员对《回弹法检测泵送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DBJ/T 15-211-2021)第4.6.1条款不熟悉,对规范要求理解不够深刻。
5.标准养护室内在养混凝土试件,个别试件未布设样品标识,样品标识信息缺失。
6.检测过程视频资料存储留存时长仅为4个月,不满足相关规范对检测影像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要求。
7.电线燃烧性能检测仪器试验室配套监控设备未能全覆盖对应的试验检测全过程,存在视频盲区。
(三)中浩(广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存在问题:
1.抽查手持式激光仪器(型号:S150m,管理编号:2-121):虽持有有效校准证书,但仪器本体未粘贴校准合格标识,现场无法直观判定仪器校准状态。
2.地基设备室设备存放区未划分功能分区。
3.电子拉力试验机(产品编号:2021643,管理编号:2-029)状态标识不清晰。
4.水泥细度检验环境不满足《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 1345-2026)第5.5条:进行负压筛析试验时,实验室相对湿度应不大于50%的要求。
5.抽查陈靖武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加盖单位公章,合同签署手续不完善。
6.通过检查通用硅酸盐水泥检测报告(报告编号:B-JC14-2026-0018),发现检验检测部检测人员对《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筛析法》(GB/T 1345-2026)第6.2条、第A.2条不熟悉,对规范要求理解不够深刻。
7.检查实体检测报告《徐城松子园下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防空地下室》(报告编号:B-ZT105-2026-0002)原始记录填写不规范。
8.抽查《吴川市众盛鞋业有限公司厂房项目电线电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DC01-2026-0001):开展电线燃烧性能检测所用仪器配套监控设备,未能全覆盖对应的试验检测全过程,存在视频盲区。
(四)湛江市恒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存在问题:
1.现场一室设备存放区未划分功能分区,存放的检测仪器状态标识不够清晰,易误用。
2.瓷砖室样品管理流程不规范,样品状态分区存放不清晰,易混淆。
3.化学式消防器材配置不足,未配置防烟防火面罩。
三、处理措施
(一)广东特思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问题3反映该公司未严格按照《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筛析法》(GB/T 1345-2026)第5.5条、第6.2条的有关标准及规定进行检测;问题4反映该公司未严格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的有关标准及规定进行检测。现根据《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湛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补充说明的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第三大项第(三)条的有关规定,暂停该司建筑节能专项中“保温、绝热材料”检测项目、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专项和市政工程材料专项中“水泥”检测项目的检测联网,暂停联网时间为11月7日至11月13日。
(二)广东平胜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问题4反映该公司未严格按照《回弹法检测泵送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DBJ/T 15-211-2021)第4.6.1条的有关标准及规定进行检测;问题6、7反映该公司未严格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的有关标准及规定进行检测。现根据《补充通知》第三大项第(三)条的有关规定,暂停该司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专项中“混凝土结构构件强度、砌体结构构件强度”检测项目和建筑节能专项中“保温、绝热材料”检测项目的检测联网,暂停联网时间为11月7日至11月13日。
(三)中浩(广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问题4、6反映该公司未严格按照《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筛析法》(GB/T 1345-2026)第5.5条、第6.2条的有关标准及规定进行检测;问题7反映该公司未严格按照《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27025—2019)7.5.1的有关标准及规定进行检测;问题8反映该公司未严格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的有关标准及规定进行检测。现根据《补充通知》第三大项第(三)条的有关规定,暂停该司建筑节能专项中“保温、绝热材料”检测项目、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专项中“钢筋及保护层厚度”检测项目、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专项和市政工程材料专项中“水泥”检测项目的检测联网,暂停联网时间为11月7日至11月13日。
四、工作要求
(一)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强化内部自查管控
各受检机构要对检查组现场反馈及通报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形成整改报告于2026年11月15日前报我局质安科。所有检测机构要对照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找自身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及其他问题,并及时整改,切实提高检测水平。各检测机构的管理人员要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培训及能力确认大纲的通知》(详见附件)要求加强技术人员检测知识的培训和实操能力的培养,强化现场检测管理,按规定流程和技术规范开展检测工作。要不定时复核已出具的检测报告,对相应视频资料开展自查,发现检测试验人员不按规定流程进行检测或未实施检测便已出具检测报告等情况的,务必第一时间进行纠错,严把检测质量关。
(二)严守资质管理规定,及时办理人员变更核定
各检测机构要严格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湛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补充说明的通知》中的标准要求开展检测活动。近期对各检测机构现有检测技术人员配置情况进行了统计,发现大部分检测机构各检测专项中配置的人员相对于去年换证时配置的人员都有了较大的变更(包括离职、新入职和专项之间的调整),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工作指南》附件2规定“检测机构检测场所、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事项发生变更影响其符合资质标准的”,需于2026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登录广东省三库一平台提交检测机构资质“重新核定(影响资质的变更)”申请,我局收到申请后将结合变更内容开展现场评审或形式审查。
(三)严把竣工验收关口,落实报告防伪核验
各住建部门在进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时要核查签订检测合同的委托单位与对应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是否均为建设单位;同时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核查检测报告是否有“ZJ”水印及省、市两级防伪监管标识码。
(四)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健全闭环监管机制
各住建部门要深入学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增强法律法规意识和监督管理能力,加强对辖区内工程项目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检测报告事项,对各检测机构通过微信、邮箱、当面送达等方式报送的不合格检测结果要及时进行接收、签收,对收到的不合格检测报告按要求进行监督抽检,做到闭环管理;要对检测合同中检测项目单价存在明显低价现象的工程项目的检测资料实施重点检查、对现场检测实施过程监管、对项目质量责任单位和检测单位加强执法,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从严从紧查处;要充分利用好湛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服务平台开展本辖区范围内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我市工程项目高质量发展。
(五)规范暂停联网管理,明确报告效力要求
暂停检测联网期间,检测机构被暂停检测联网的检测项目进行试验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暂停检测联网时间结束后,如无延长暂停联网时间通知,则自动恢复相应检测项目联网。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培训及能力确认大纲的通知.zip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1月2日
(联系人:刘朝雄,联系电话:3588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