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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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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2026年9月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管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10-08 16:42:54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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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交通和城市综合执法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活动,优化检测市场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确保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根据《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6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管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通知》工作计划安排,我局于2026年9月16日至18日在湛江市范围内开展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管检查,现将相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形式和内容

  根据检测机构监管检查要求,本次检查从14家在湛江市有承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联网检测机构中,随机抽取4家检测机构作为检查对象,占比28.6%,分别是广东金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湛铖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徐闻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湛江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重点对是否伪造检测数据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合格检测报告的处理、视频监控留存内容与检测报告匹配情况、信息化建设管理、现有检测技术人员的检测能力和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等内容进行检查。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广东金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存在问题:

  1.放射性试验室未配置温湿度计。

  2.混凝土实心砖抗压强度检测(委托编号WT2609000306)原始记录未记录粘结材料种类和养护时间等信息。

  3.不合格结果通知记录不完整(未记录送达建设单位)。

  4.土工室击实仪(C502)的视频监控不能正常工作,无法查看记录。

  (二)广东湛铖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存在问题:

  1.高温电阻炉没有放置于高温室中;药品柜及药品未放置于药品室中。

  2.涂料检测样品无标识(样品编号AMTLJ2026-00014~00015);留样室中部分样品无标识。

  3.单桩抗拔承载力检测报告(ZCAFJZ2026-00010)报告结论有误。

  4.检测合同上未填写连续的合同编号。

  5.不合格台账无通知相关单位的记录。

  6.检测技术人员社保已申报,但未及时缴交相关费用。

  (三)徐闻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存在问题:

  标记打点机使用记录不完整。

  (四)湛江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存在问题:

  震筛机使用记录填写不完整(未填写2026年8月使用记录)。

  三、处理措施

  (一)广东金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问题2反映该公司未严格按照《检测和标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27025—2019)7.5.1的有关标准及规定进行检测。问题4反映该公司未严格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的有关标准及规定进行检测。现根据《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湛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补充说明的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第三大项第(三)条的有关规定,暂停该司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专项中的“砖、砌块、瓦、墙板”检测项目抗压强度参数和市政工程材料专项中“土、无机结合稳定材料”检测项目击实参数的检测联网,暂停联网时间为10月14日至10月18日。

  (二)广东湛铖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问题2反映该公司未严格按照《检测和标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27025—2019)7.4.2的有关标准及规定进行检测;问题3反映该公司未严格按照《检测和标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27025—2019)7.8.1.2的有关标准及规定进行检测。现根据《补充通知》第三大项第(三)条的有关规定,暂停该司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专项中防水材料及防水密封材料检测项目防水涂料参数和地基基础专项中桩的承载力检测项目抗拔承载力参数的检测联网,暂停联网时间为10月14日至10月18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受检机构要对检查组现场反馈及通报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形成整改报告于2026年10月18日前报我局质安科。所有检测机构要对照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找自身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及其他问题,并及时整改,切实提高检测水平。各检测机构的管理人员要加强技术人员检测知识和实操能力的培养,强化现场检测管理,按规定流程和技术规范开展检测工作。要不定时复核已出具的检测报告,对相应视频资料开展自查,发现检测试验人员不按规定流程进行检测或未实施检测便已出具检测报告等情况的,务必第一时间进行纠错,严把检测质量关。

  (二)各检测机构要严格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湛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补充说明的通知》中的标准要求,开展检测活动。近期对各检测机构现有检测技术人员配置情况进行了统计,发现大部分检测机构各检测专项中配置的人员相对于去年换证时配置的人员都有了较大的变更(包括离职、新入职和专项之间的调整),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工作指南》附件2规定“检测机构检测场所、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事项发生变更影响其符合资质标准的”,需按要求及时登录广东省三库一平台提交检测机构资质“重新核定(影响资质的变更)”申请,我局收到申请后将结合变更内容开展现场评审或形式审查。

  (三)各住建部门在进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时要核查签订检测合同的委托单位与对应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是否均为建设单位;同时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核查检测报告是否有“ZJ”水印及省、市两级防伪监管标识码。

  (四)各住建部门要深入学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增强法律法规意识和监督管理能力,加强对辖区内工程项目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检测报告事项,对各检测机构通过微信、邮箱、当面送达等方式报送的不合格检测结果要及时进行接收、签收,对收到的不合格检测报告按要求进行监督抽检,做到闭环管理;要对检测合同中检测项目单价存在明显低价现象的工程项目的检测资料实施重点检查、对现场检测实施过程监管、对项目质量责任单位和检测单位加强执法,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从严从紧查处;要充分利用好湛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服务平台开展本辖区范围内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我市工程项目高质量发展。

  (五)暂停检测联网期间,检测机构被暂停检测联网的检测项目做试验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暂停检测联网时间结束后,如无延长暂停联网时间通知,则自动恢复相应检测项目联网。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8日  

  (联系人:刘朝雄,联系电话:358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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