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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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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依法必须招标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6-08-21 17:55:36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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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1〕1171号)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决定对在全市范围内的依法必须招标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随机抽查范围为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12日期间曾经代理湛江市的依法必须招标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并同步抽查其在上述期间所代理湛江市的依法必须招标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情况(注:今年抽取将结合招标代理企业信用评价平台中信用等级划分按照不同比例抽取,抽取A类企业的5%左右、B类企业的6%左右、C类企业的8%左右、D类企业的10%左右、未登记信息企业的15%左右,不包括在2025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已被抽中检查的招标代理机构。)

  二、检查人员

  随机抽取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组成检查工作小组。

  三、检查时间

  自印发本通知之日起至9月25日。

  四、检查主要内容

  重点检查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开、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招投标全过程环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以及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注册登记、人员配备、项目汇编资料整理、管理等情况。本次检查还包括专家评标行为,如:应当回避而不回避;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或无正当理由随意否决投标,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索要超标准评标报酬;拖延评标时长;相关线索反映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

  具体检查内容详见招标代理机构检查表(附件1)、依法必须招标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检查表(附件2)。

  五、被检查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二)代理机构在职人员花名册和近三个月(2026年5月、6月、7月)社保证明;

  (三)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12日期间曾经代理湛江市的依法必须招标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清单(不含政府采购项目);

  (四)抽查项目招标全过程汇编资料;

  (五)自查情况(填写附件1、附件2);

  (六)线索反映的其他材料(如有)。

  被随机抽中的企业,抽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送上述资料至我局工程招标监管科。

  六、检查结果公布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检查组与被检查相关方对接确认检查结果,按照规定公示并通报和上报,涉及违法违规的将移交查处。

  附件:

  1.招标代理机构检查表.xlsx

  2.依法必须招标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检查表.xlsx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1日

 (联系人:金玉林;联系电话:0759-3588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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