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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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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谨防保障性住房领域诈骗行为的公告

时间:2026-02-26 18:16:01 来源:湛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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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为解决特定群体住房问题推出的重要民生工程,其申请、审核、配租全过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申请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近期,社会上出现不法分子以代办、伪造公章和产权证书、买断公租房、找关系可优先配租等名义骗取群众钱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防范诈骗风险,特提醒如下:

  一、认清常见诈骗行为,筑牢防范思想防线

  不法分子主要通过以下虚假名义实施诈骗,请市民朋友重点警惕:

  (一)谎称认识上级领导、住建部门工作人员,以“预交定金可购买经济适用房”为由骗取钱财。

  (二)谎称有内部留存房源、退出房源,声称无需经过住建部门公开分配、不用参与摇号,只需缴纳相关费用即可私下入住保障性住房。

  (三)谎称内部有熟人可操控摇号程序,承诺“保证摇中、摇不中退款”,以此收取“疏通费”“服务费”。

  (四)谎称只需缴纳费用,无需本人参与报名,即可代办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分配等全部手续。

  (五)谎称可带领现场看房,承诺“满意后签订购房合同、办理认购手续”,诱导群众预交定金、房款。

  (六)谎称可“买断公租房产权”,以“低价购产权”“终身享有使用权”为噱头,收取定金、购房款。

  二、明确住房保障政策,增强识骗防骗能力

  (一)经济适用住房已无出售渠道。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2号)要求,自2012年起,我省(含我市)已正式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除了原购买满五年补足土地出让金可上市交易的经适房以外,凡是声称可购买新建经济适用住房的,均属诈骗。

  (二)明确当前保障性住房类型及保障对象。我市当前保障性住房主要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申请流程均有明确规定,无任何“特殊渠道”。

  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租赁用途、建筑面积和租金标准,公开面向符合条件的特定群体配租,主要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简称“保租房”)、人才公寓。目前,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实行“随到随申请”,可以自行到受理点提交申请资料。

  公租房:主要面向市区城镇低收入居民、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青年医生、青年教师、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等符合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

  保租房:主要面向新市民、青年人等符合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

  人才公寓:主要面向符合《湛江市市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配租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分配。

            

  (一)凡是声称可通过私人渠道、找关系获取经济适用住房的,均属诈骗。

  (二)政府投资建设的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实行“只租不售”政策。凡是声称“住满五年交钱可买断产权”“可低于商品房价格购买保障房”的均属诈骗。

  (三)我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配租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从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个人代办相关手续,凡是要求预交定金、服务费、疏通费等各类费用的,均属诈骗。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防范意识,增强识骗能力,自觉抵制各类保障性住房诈骗行为,切勿轻信他人的虚假承诺,不向陌生账户转账汇款。

  如发现疑似诈骗行为或已上当受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若对保障性住房相关承诺存疑、信息不清楚或想核实真伪,请及时拨打住建部门电话咨询确认,守护自身财产安全。保障性住房的房源信息及申请途径请以我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zhanjiang.gov.cn/zjj/)或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咨询部门及电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保科3588031、3588267;霞山住房保障中心2230970,2281669;赤坎住房保障中心3171910。

  特此公告。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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