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霞山住房保障中心2025年7-10月修缮工程施工单位采购的意向征集公告
我中心现管辖霞山片区的保障性住房(不含人才公寓)建筑面积共约33.52万㎡,总套数约6030套。根据工作需要,现拟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议价交易方式采购湛江市霞山住房保障中心2025年7-10月修缮工程施工单位,其项目内容为我中心所辖房屋租(住)户申报的零星维修,修缮内容涉及渗漏修补、门窗更换、厕所疏通、白蚁防治、瓷砖爆裂修复、房屋桁条更换、瓦面修复、人工清理管道、沙井及化粪池、杂物垃圾清运、直管公房台风损坏修复等。现就施工单位采购工作公开征集意向施工单位报名,欢迎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踊跃报名参与。现就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湛江市霞山住房保障中心2025年7-10月修缮工程。
(二)项目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范围。
(三)项目内容:详见2025年7-10月修缮计划表。
(四)采购控制价:以财政预结算审核部门审定的预算价为最高限价。
(五)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
(六)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七)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预付款按合同总价款的30%支付(已含预付措施费)。
2.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 待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为1年,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届满后若没有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3.采购合同中其他条款约定与本支付方式约定不一致的,以合同支付方式约定为准。
(八)采购需求:
1.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2.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3.安全责任: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范和安全措施施工,坚决预防和遏制伤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责任由施工单位全面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合格等次以上,如出现质量问题、发现使用材料不合格等情形,采购人有权要求返工,质保期1年。 5.根据我中心工作要求,选定企业需在成交3天内安排作业人员进场施工,相关合同按流程安排签订(如逾期不安排作业人员进场,将视为主动放弃有关资格)。
二、企业有关要求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房屋修缮技术和专业设备以及专业技术队伍;
4.已在广东省人民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需完成上架定点服务信息);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四)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专业要求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格证书。
(五)禁止转包及违法分包。
三、报送资料有关要求
(一)提交资料时间:2025年11月13日17:30前。
(二)提交资料地点:湛江市霞山区解放东路28号海帆大厦13楼1301室房屋修缮管理股。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叶工,0759-2229960。
(四)报名需提交资料如下(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资料准备时,需按照下列序号顺序逐一排序整理,密封提交以备核验):
1.独立法人资料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资质资料复印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现场作业人员(含项目总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4.企业近三年主要修缮工程业绩(提供合同);
5.承诺书原件(见附件2)
6.报价函原件(见附件3)
未按本公告资料准备要求提交资料或逾期提交资料的,我中心将不予受理。
四、采购方法及原则
(一)中选单位确定原则:我中心将依据单位内控制度,对符合要求的意向报名企业的综合情况进行分析、比较,通过专题办公会议集体决议方式选定1家企业作为我中心在广东省人民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湛江市霞山住房保障中心2025年7-10月修缮工程定点议价的企业。
(二)议价金额以财政预结算审核部门审定的预算价(以下简称“审核价”)、报价下浮率实际结算为准。即议价金额=审核价×(1-报价下浮率)。
(三)意向报名企业所提交的报价下浮率仅作为我中心开展本次采购活动参考。
(四)本工程采购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我中心所有,我中心无义务就本次采购施工单位选定原则及未能选定的原因等作出公开解释。
五、监督部门
(一)监督部门: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监督电话:0759-3588372
(三)公告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1日
附件:1.湛江市霞山住房保障中心2025年7-10月修缮计划表.xlsx
湛江市霞山住房保障中心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