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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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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汽车定点租赁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时间:2025-10-27 12:04:38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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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汽车定点租赁项目于2025年9月22日至9月26日公开挂网五个工作日,并于2025年10月17日比选,经综合评审,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汽车定点租赁项目

  二、项目地点: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

  三、本项目服务期:3年,一年进行资格审查一次

  四、比选结果:

  (一)中选候选人(比选评分前5名):湛江市纵横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湛江市正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湛江市中电绿源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湛江市优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湛江市鑫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二)公示期:挂网公示次日起三个工作日。

  竞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纪委监委驻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提出(地址:赤坎区湾南路20号;电话0759-3588338)。

  五、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六、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选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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