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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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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绿色建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9-16 16:42:2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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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交通和城市综合执法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绿色建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我局随机抽取36个项目开展了绿色建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从市管项目、每个县(市、区)所监管的在建项目(形象进度为地面±0 及以上)中抽取,抽取比例:所有的二星级项目、2 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抽取 50%、其余的公共建筑和商品住房各选取一个项目进行检查。

  检查项目总体上都有相关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并且能够按照要求落实有关技术措施,抽查过程中未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情况,未发现有采用列入禁止目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的行为。

  二、存在问题

  (一)设计单位在编制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和节能设计文件时未能充分考虑实际施工操作的难度,存在相关玻璃技术参数不易达到、保温砂浆设计厚度过厚等问题。如坡头区港城壹号项目、麻章区锦绣山海。

  (二)设计单位未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变更实施前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建设)单位的确认。如湛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广东文理职业学院22号教学楼项目。

  (三)施工单位在绿色建筑工程施工前,未编制与工程项目相符的绿色建筑工程施工方案。如廉江锦绣华景商住区第六期工程、雷州市沈塘供销大厦项目。

  (四)监理单位未结合工程项目情况和《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来编制绿色建筑监理方案。如广东省农垦中心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大中城市花园项目。

  (五)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未根据规范要求建设隔音样板间(房)并未对有关隔音性能进行检测即开展大面积隔音材料的施工建设。如吴川市华和南国华苑(二期)、徐闻县旭阳港航花园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有关法律法规。《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作为广东省对绿色建筑监管的地方性法规,明确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等相关单位的工作要求和法律责任,需严格遵守。对违反《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及个人,我局将依法处理。

  (二)持续开展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工作。根据《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设计文件的施工内容全部完成、工程预验收之前进行。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将所有验收文件归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资料专篇,存档备案。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三)属地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落实整改。请各受检企业对照问题抓紧开展整改工作,并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做好跟踪指导督促。对于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工程项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作进一步处理。其他未被抽查到的工程项目的各有关单位及人员同样要按要求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杜绝同类问题发生。同时各参建单位应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施工样板引路制度,强化施工技术交底,共同加快推进我市建筑行业低碳发展与高质量转型升级。

  特此通报。


  附件:2025年抽查项目主要检查问题汇总表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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