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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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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建设工地围挡设置的通知

时间:2024-04-22 15:11:51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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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综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代建中心、湛江供电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着力改善我市工地文明施工面貌,进一步规范全市工地围挡和公益广告设置,提升工地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城市品质风貌,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本通知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总体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全力打造干净、整洁、优化、有序、安全的施工环境,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二、建设工地围挡设置标准

  市区(赤坎区、霞山区、麻章区、坡头区、经开区)所有在建和拟建建设工地围挡应采用稳固的砌筑式或钢结构装配式围挡,具有抗倾覆能力,并符合以下标准设置:

  (一)工地围挡高度统一按照2.5米设置,围挡底部与地面间不留空隙,设置高度为300mm的砖块砌筑或预制混凝土防溢底座,不得有泥浆外漏。

  (二)围挡面装饰统一采用“仿真绿植草皮”膜布覆盖。

  (三)围挡仿真绿植草皮上张贴占比大于50%的公益广告(文字和图片),连续3幅公益广告与商业广告间隔布置;所有公益广告内容需提交至对应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张贴;房屋市政工程由对应施工许可核发部门或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实施审核(详见附件)。

  (四)严格按照上级公益宣传内容设置公益广告。

  三、工作要求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促相关施工单位切实加强建设工地围挡管控,请于5月15日前按“建设工地围挡设置标准”要求,督促管辖范围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对工地围挡及公益广告的整改;同时将“建设工地围挡设置标准”作为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到所有新建工地的围挡设置中。


  附件:建筑工地围挡设置和公益广告宣传规范示意图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8日

(联系人:刘朝雄,联系电话:3388040)

附件:建筑工地围挡设置和公益广告宣传规范示意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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