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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一次湛江市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动态核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07 16:51:04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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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大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力度,进一步强化企业资质批后监管,大力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我局决定开展湛江市2024年度第一次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近期完成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延续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核查内容

  现场核查净资产、主要人员、车辆设备、试验室、厂房和生产经营行为是否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广东省标准《预拌砂浆、混凝土及制品企业试验室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技术规程》等相关规范要求,并检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三、核查时间及安排

  检查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整改期结束。

  (一)市级检查阶段(2024年4月10日至5月15日)

  我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选定市级检查企业,联合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开展实地核查。

  (二)全面核查阶段(2024年4月20日至5月31日)

  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根据本《通知》及市级核查要求,组织对本辖区列入名单的企业开展全面实地核查,并于5月31日前将核查情况报我局。我局视情对各县(市、区)核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通报整改阶段(2024年6月1日至整改期结束)

  我局将根据此次核查情况,对列入名单的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达标情况进行通报,并联合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跟踪问题企业落实整改情况。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核查工作,加强组织安排,迅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相关预拌混凝土企业,要求做好迎检准备。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好本辖区预拌混凝土企业实地核查工作,及时向我局上报核查结果。

  (二)预拌混凝土企业要认真对照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于4月6日前填写《2024年湛江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自查表》(详见附件2)放在企业生产现场备查,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被核查企业不予配合或者在核查时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住建主管部门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核查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我局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标注资质异常,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办理企业资质许可事项。逾期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局将依法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度第一次湛江市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动态核查企业名单

                2.2024年湛江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自查表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30日

  (联系人:邓远,电话:0759-3588026)

附件1:2024年度第一次湛江市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动态核查企业名单.xlsx

附件2:2024年湛江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自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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