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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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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湛江市自建房领域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从业情况
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12-20 15:03:58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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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自建房领域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监督管理,严格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责任落实,规范市场和企业行为,打击弄虚作假、扰乱市场、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我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执业能力整体提升,根据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自建房领域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从业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23年11月下旬开始,在湛江市范围内开展了自建房领域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从业情况专项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形式和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从在湛江开展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机构及其在湛分支机构中随机抽取25家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作为检查对象,占比约50%。分别是广东汇建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广东润恒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广东保顺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广东恒泰建筑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广东安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广东华旭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广东中研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广东建业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广东中筑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湛江市深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州市吉华勘测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敏捷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广东仲达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广州泰博建筑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深圳市精恒工程检验有限公司、大鹏检测鉴定(广东)有限公司、广东智科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广州仲恒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广东南粤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贵州黔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华远博际建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合准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广东天晟检测鉴定有限公司、云南国地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新稳建筑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本次专项检查重点围绕鉴定机构执业条件、执业行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出具鉴定报告质量四个方面,每家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抽查不少于5份(少于5份的全部检查),通过查阅资料、问询谈话、检验设备、抽查报告等方式,检查鉴定机构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工作情况。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本次专项检查暂未发现执业条件、执业行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方面问题,但鉴定报告质量方面问题较多。被抽查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报告内容、实测数据等与房屋实际情况不符;二是未见检测报告、分析验算结果、结构模型、部分检测数据等;三是构件名称、混凝土强度表达等不规范;四是采用的检测方法、鉴定规范不符合要求;五是鉴定报告编写混乱、编写与复核为同一人;六是未见逐级评定等级内容(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各受检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要对检查通报的问题进行认真彻底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于2023年12月30日前报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其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要对照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找自身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及其他问题,并及时整改,切实提高房屋安全鉴定水平。

  (二)受约谈的广东新稳建筑检测鉴定有限公司要按约谈要求落实整改,形成整改报告,于2023年12月30日前报送我局。

  (三)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开展业务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盯住不放,督促鉴定机构彻底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落实。

  (四)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对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整改不彻底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采取通报、警告、罚款、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并推送至同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措施;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注册地在外市的,转送机构登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住建主管部门。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机构及有关人员责任。对群众举报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房屋安全鉴定项目,各县(市、区)住建部门须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附件:2023年度湛江市自建房领域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从业情况专项检查问题汇总表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0日    

  (联系人:梁伟、甘文成,联系电话:3588040)

附件:2023年度湛江市自建房领域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从业情况专项检查问题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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