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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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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8月第二批湛江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10-18 22:32:00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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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湛江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23年8月23日至25日开展了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共抽查了廉江市4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本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共抽取5家生产企业,因廉江市银基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已停产,实际抽查4家生产企业)。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履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湛江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等有关行政法规、规章情况;二是抽检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原材料(如砂、石、水泥、粉煤灰等材料)及混凝土产品(试件)的性能指标;三是检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

  本次抽查的4家企业分别为廉江市鹏港混凝土有限公司、广东粤桂鹏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廉江市智鑫建材有限公司、廉江市中和建材有限公司。共抽取4组水泥样品、4组建筑用砂样品、4组碎石样品、4组粉煤灰样品、4组混凝土试块及4组外加剂样品,委托湛江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及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进行检验检测。

  二、存在问题

  (一)技术人员及技术装备配置方面。一是个别企业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与“三库一平台”不对应,如廉江市鹏港混凝土有限公司、廉江市中和建材有限公司;二是个别企业试验室部分试验仪器设备缺失,如廉江市中和建材有限公司。

  (二)绿色生产星级改造方面。个别企业未完成搅拌站绿色生产星级改造,如廉江市智鑫建材有限公司、廉江市中和建材有限公司。

  (三)试验室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一是受检企业均存在质量体系文件、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二是个别企业相关试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未上墙,个别企业未能提供仪器的使用记录,部分仪器疑似未使用,如廉江市智鑫建材有限公司、廉江市中和建材有限公司、广东粤桂鹏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三是个别企业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温湿度控制系统不通电,温湿度不受控,如廉江市智鑫建材有限公司;四是个别企业试验室部分试验仪器设备未提供检定(校正)证书,如廉江市中和建材有限公司。

  (四)生产过程控制和生产检验方面。个别企业生产检验检查记录不齐全,缺混凝土强度统计分析评定、耐久性抗渗检验记录等,如廉江市智鑫建材有限公司;个别企业砼强度合格评定不规范,如廉江市中和建材有限公司。

  (五)原材料抽验方面。本次抽检的原材料正在检测中,如检测结果有不及格的情况将另行发文通报。

  具体存在问题详见《2023年湛江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汇总表(8月份第二批)》(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受检企业要立行立改,落实主体责任。受检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安排专人负责,对照《2023年湛江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汇总表(8月份第二批)》,立行立改,于2023年10月1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整改情况书面报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我局。

  (二)属地主管部门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跟踪落实本次受检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整改情况,特别是本次检查发现存在问题较多且严重的廉江市智鑫建材有限公司。对企业经营中存在的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问题,要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对未列入本次检查的本辖区其他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参照我局做法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我局。


  附件:2023年湛江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汇总表(8月份第二批)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9日


(联系人:周培端;联系电话:0759-3588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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