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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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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6月湛江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8-03 16:57:16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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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湛江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23年6月25至27日开展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共抽查坡头区、徐闻县合计5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本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共抽取6家生产企业,其中徐闻县德新混凝土有限公司已停产,实际抽查5家生产企业)。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检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湛江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等有关行政法规、规章情况;二是抽检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原材料(如砂、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材料)及混凝土产品(试块)的性能指标;三是检查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履职情况。

  本次随机抽查的5家生产企业分别为徐闻县鸿兴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广东金源混凝土有限公司、湛江市信晟混凝土有限公司、湛江华泉建材有限公司、湛江明沣混凝土有限公司。共抽5组水泥样品、5组建筑用砂样品、5组粉煤灰样品、5组混凝土试块及5组外加剂样品,委托湛江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及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验检测。

  二、存在问题

  (一)技术装备配置方面。个别生产企业技术装备配置不足,未按资质要求配备2台混凝土输送泵车。如湛江市信晟混凝土有限公司、湛江华泉建材有限公司。

  (二)试验室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个别生产企业试验室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有待加强:一是质量体系文件、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二是相关标准、规范、规程不齐全;三是试验室仪器设备未按要求配置齐全,如徐闻县鸿兴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湛江市信晟混凝土有限公司。

  (三)生产过程控制和生产检验方面。个别生产企业未建立有效的原材料进厂、入库、检验台账;未见原材料部分检测项目的原始检验记录(如机制砂石粉含量、压碎指标的原始检验记录)及相应的检验报告;预拌混凝土出厂未把混凝土拌合物氯离子含量情况告知客户,未能提供完整的混凝土试配记录和各种相关资料,如湛江市信晟混凝土有限公司、湛江华泉建材有限公司、广东金源混凝土有限公司。

  (四)原材料抽验方面。个别生产企业建筑用砂样品颗粒级配超出规定范围,如徐闻县鸿兴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本次抽检的外加剂正在检测中,如检测结果有不及格的情况将另行发文通报。

  (五)属地主管部门监管方面。我局在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抽查徐闻县鸿兴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和广东金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发现的存在问题,在本次检查中仍同样存在,未按要求整改。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属地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管检查发现问题,未能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到位,被发现存在问题的整改成效不明显。

  具体存在问题详见《2023年湛江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汇总表(6月份)》。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受检企业要立行立改,落实主体责任。受检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安排专人负责,对照《2023年湛江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汇总表(6月份)》立行立改,于2023年8日1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整改情况书面报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和我局。

  (二)属地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坡头区、徐闻县住建主管部门要跟踪落实本次受检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整改情况,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严格履行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对未列入本次检查的本辖区其他预拌混凝土企业,要参照我局做法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我局。


  附件:2023年湛江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汇总表(6月份)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日

(联系人:周培端;联系电话:0759-3588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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