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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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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7-28 18:24:58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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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下旬至10月下旬,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湛江市住建领域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专项巡察。2023年2月27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专项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是高度重视,提级研究。2月24日,陈峻华副市长主持召开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听取了巡察发现问题和整改工作建议,并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2月27日,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王心北率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情况,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3月2日,市住建局召开巡察住建领域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措施。二是制定方案,细分清单。市住建局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存在的19个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研究,研究制定《中共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巡察湛江市住建领域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清单》,牵头成立湛江市住建系统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市住建局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督促各相关县(市、区)住建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及对照任务清单,逐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在“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紧盯重点难点问题,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全市住建事业全面发展

  一是召开专题动员会。3月10日,召开湛江市住建领域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4月20日,召开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暨市委巡察重点问题包案整改任务推进会,研究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开展实地调研。局党组书记亲自督办巡察整改工作,带队实地调研村镇建设领域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班子成员主动抓好自身整改和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带队调研督导各县(市、区)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实地检查多处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农房抗震改造试点、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改进展情况。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4月22日,市住建局党组召开湛江市住建领域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对照查摆问题,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各县(市、区)住建部门领导班子参会并作书面对照检查。

  三、巡察反馈意见问题阶段性整改成果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党组政治统领作用不明显的整改

  (1)问题摘要: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进展情况:市住建局转变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形式,将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学习与单位主责主业相结合,严格落实集中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的学习形式。局党组多次围绕抓好专项巡察整改、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主题,立足主责主业,研究部署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2)问题摘要:2022年未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部署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

  整改进展情况:市住建局更新调整局党组理论学习的学习范畴和学习计划,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部署纳入《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

  (3)问题摘要:对中央一号文件不重视。

  整改进展情况:市住建局将中央一号文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2023年3月11日组织学习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并对2018年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行补学。

  (4)问题摘要:不重视涉农资金分配管理。

  整改进展情况:市住建局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工作情况,印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领域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资金分配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含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为基准,遵循“突出重点、保障民生、适当奖补”的原则,由村镇建设科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按规定提请局党组会或局务会审议。经审议同意后,由村镇建设科商计划财务科按程序开展资金下达工作。同时,将办法下发至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求各单位认真领会,可结合属地实际参照执行,并组织村镇建设科全体同志学习。

  (5)问题摘要:不重视美丽圩镇项目入库储备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市住建局党组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全局重点工作计划表,定期更新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有效落实。二是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工作情况,市住建局印发《湛江市住建系统村镇建设领域任务事项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与工作要求,每半年将收集一次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村镇建设领域项目情况。

  (6)问题摘要:党组研究讨论问题不够深入,传达有关政策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市住建局根据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市委2023年工作要点等,研究制定全局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表,指定办公室定期收集并及时更新落实情况,对落实困难的工作提请党组会研究解决,确保重点工作不遗漏、不落后。二是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工作情况,市住建局印发《湛江市住建系统村镇建设领域任务事项工作流程》,明确各项工作应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和工作协调会,及时调整工作要求、深入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针对工作传达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并建立“工作群传达+正式文件下达”的双到达模式,确保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等准确落地。同时,将工作流程下发至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求各单位认真领会,可结合属地实际参照执行;组织村镇建设科全体同志学习,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

  (7)问题摘要: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长期性认识不足,撤销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11月7日市住建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村镇建设科,负责局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重要作用。二是2023年7月5日,市住建局召开党组会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增强政治意识,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8)问题摘要:对县(市、区)工作督导乏力。

  整改进展情况:市住建局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工作情况,印发《湛江市住建系统村镇建设领域任务事项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与工作要求,对工作任务推进过程中进展缓慢或进展滞后的单位,采取以召开会议、定期通报、调研督导、约谈问责等方式方法加强督导,必要时可提请政府分管领导、分管副秘书长予以支持督导。同时,将工作流程下发至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求各单位认真领会,可结合属地实际参照执行;组织村镇建设科全体同志学习,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

  (9)问题摘要:污水处理相关职能交叉不清。

  整改进展情况:市住建局制定并印发《湛江市住建系统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整改方案》和《湛江市住建系统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整改清单》,成立湛江市住建系统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相关县(市、区)加强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及对照任务清单,逐步排查整改并完善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后续存在问题。坡头区明确城镇级污水处理设施由区住建局负责监督运维管理,村级污水处理设施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运维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负责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监测的抽检工作。《镇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及常委会研究,并已完成运维服务单位招标工作,待签订合同,完成现场移交后尽快组织实施。吴川市“三定”规定明确吴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的建设工作以及运营的监管工作;吴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吴川市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运营维护;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牵头负责农村污水治理管理工作。遂溪县“三定”规定明确遂溪县住建局为城镇污水治理主管部门,该县农业农村局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主管部门。其他县(市、区)均已明确属地主管部门。

  (二)关于“政治担当意识不够强,落实党中央决策及省委工作部署有差距”的整改

  (10)问题摘要: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整改进展情况:市住建局制定并印发《湛江市住建系统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整改方案》和《湛江市住建系统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整改清单》,成立湛江市住建系统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相关县(市、区)加强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及对照任务清单,逐步排查整改并完善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后续存在问题。雷州市基本完成16个污水厂厂区的主体结构施工;除企水污水厂外,其余15个污水厂景观工程均已完成;主体工艺设施基本安装完毕,各设施处于可以运行状态;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自动控制设备基本安装完毕,16个污水厂均可以正常入、出水。覃斗镇、雷高镇污水厂排水不畅、不能进水问题通过政府协调已解决;纪家镇污水厂前期已经可以正常进出水,调试发现池底大漏水,现已修复;企水镇污水厂的污水提水泵站压力管由于前期提质增效施工损坏,现已修复,可以正常进水;因进水量少,储水池正在蓄水,正在检查厂内管网是否通畅、出水测试,各设备正在调试。麻章区、廉江市、吴川市、遂溪县、徐闻县、坡头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

  (11)问题摘要:污水管网配套不完善。

  整改进展情况:吴川市谋划十个镇镇区供排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吴川市浅水镇镇区生活污水配套管网,提高吴川市浅水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保障浅水镇镇区生活污水收集全处理。坡头区官渡、龙头、乾塘等三个镇政府正在开展镇圩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并已将项目列入乡村振兴美丽圩镇统一打包申请债券资金。待项目资金到位后便立马启动指标建设,可进一步提升镇圩污水收集率,进一步提高负荷率。遂溪县加强镇级污水管网尤其是支管建设及接户,提高镇级污水管网覆盖率。计划实施遂溪县镇级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目前正在修改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麻章区太平镇已启动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包含污水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二期项目资金已经落实。湖光污水厂配套管网共有两条主干管,其中海洋大学至污水厂段已建成通水。另外一条旧县村至厂区主干管因征地问题仍未接通。雷州市16个镇区污水厂管网均已铺设完成。廉江市已落实镇级管网建设工作,管网正在建设中。徐闻县以PPP模式推动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于2020年开始设计施工,2022年正式商业运营,经摸排,暂未发现管网配套设施不完善的问题。

  (12)问题摘要:污水处理厂设计不合理。

  整改进展情况:市住建局制定并印发《湛江市住建系统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整改方案》和《湛江市住建系统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整改清单》,成立湛江市住建系统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相关县(市、区)加强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及对照任务清单,逐步排查整改并完善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后续存在问题。坡头区正计划对龙头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已完成项目立项工作,正在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此外,龙头镇政府也同步开展龙头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作,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正在开展勘察工作,设计招标已正在挂网进行意向公示。待项目落地后,可解决汛期出水不达标等问题。乾塘镇污水管网项目已完成立项,正在开展施工图设计以及预算编制,计划新建配套管网及污水提升泵站解决镇级北面片区污水无法收集等问题。遂溪县拟加强镇级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避免雨水流入污水管网,确保汛期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坡头区暂未发现高负荷运转情况。吴川市十个建制镇已实现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兰石镇、浅水镇、长岐镇、黄坡镇四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建设并正常运营;樟铺镇、塘缀镇、吴阳镇、振文镇、王村港镇等五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建设并通水使用;覃巴镇镇区生活污水纳入吴川市滨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吴川市未有污水处理厂实际污水量超出设计规模的情况。

  (13)问题摘要:污水处理厂维护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吴川市王村港污水处理厂设备已维修完成,厂区已进行通水;兰石镇、长岐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已全部清理,运输至污泥处置公司进行处置。4月18日吴川市住建局召集各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召开吴川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普法工作会议,组织污水处理厂管理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其他县(市、区)暂未发现相关情况。

  (14)问题摘要:部分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项目不符合设计要求,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廉江市住建局已督促施工单位针对存在问题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并已完成验收工作。坡头区通过灌注桩及连梁、路面硬底化施工和安装挡土墙顶端护栏等方式,加固已修复好的挡土墙。为尽快彻底消除云梯村崩塌地质灾害隐患,设计在原有山坡面修建矩形分布格构梁,格构间植草护坡,防止山体滑坡,确保山嘴村委会云梯村村民生命财产安全。遂溪县住建局已于2022年10月26日、11月10日组织检测人员对遂溪县的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情况进行抽检,并已联合港门镇人民政府、设计、施工、监理方现场勘察。2023年2月21日、3月17日、3月24日分别召开了巡察问题整改会、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工程问题整改推进会,跟进督促建设方、施工方抓紧推进问题整改。吴川市住建局已印发《关于加快完成我市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排查整治评估项目的通知》,督促施工方立行立改,现正处于砖砌明沟和集水井施工阶段。其他县(市、区)暂未发现相关情况。

  (15)问题摘要:镇级填埋场整治不彻底。

  整改进展情况:雷州市22个镇级填埋场均已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正在结算送审中。其中,沈塘镇、乌石镇、纪家镇周家、雷高镇赤岭南、雷高镇陈白、唐家镇田园村、唐家镇军营、调风镇、南兴镇塘头、北和镇、北和镇和家村等11座填埋场已完成整体搬迁,其余11座填埋场现由卓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运营维护。廉江市镇级填埋场已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环评批复手续,待环评批复后马上开展竣工验收结算工作。镇级垃圾填埋场目前由施工单位代运营中,后期待项目完成验收后,报市政府同意聘请第三方专业运营公司进行运营。徐闻县共有11个镇级填埋场,目前正在编制委托第三方验收方案(草案),已征求乡镇及有关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待向县政府请示批准后实施验收并送财政结算。其他县(市、区)暂未发现相关情况。

  (16)问题摘要:垃圾转运体系不完善,转运站垃圾收集处理不科学。

  整改进展情况:徐闻县乡镇转运站由该县农业农村局作为责任主体实行升级改造,除海安镇转运站外,其他乡镇主体已完成,待验收合格后委托第三方运营,杜绝渗沥液乱放;新寮镇转运站由该县农业农村局作为责任主体实行升级改造,已配置车辆及压缩箱。县住建局4月18日至20日开展生活垃圾治理暗访工作,随机抽取1条自然村暗访,并将暗访情况进行通报。雷州市住建局牵头理清各部门责任关系,围绕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展开培训,并下达任务要求,及时传达部署《雷州市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方案》《雷州市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任务分解表》要求的“三清三拆三整治”和“提升垃圾治理水平”任务,加大力度整治镇圩积存垃圾,利用各镇闲置的垃圾转运车处理积存的垃圾,严格治理垃圾就地焚烧、就地掩埋的情况,杜绝收集点垃圾遍地、垃圾围村堆积发臭的现象。其他县(市、区)暂未发现相关情况。

  (17)问题摘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展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市住建局已完成2018年以来任务台账梳理,2018-2021年均完成了年度危房改造任务,部分未发函补助资金的改造对象均符合退出机制要求,且已落实安全住所。坡头区2018-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124户,已全部完成改造任务。

  (18)问题摘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廉江市查清巡察反馈意见通报的相关村委会危房改造对象建房面积超标,是由于亲戚支持资金用于建房,符合《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湛江市2017年上半年脱贫攻坚巡查工作情况的通报》中“对个别超规定面积改建的,要逐户核实,如能说明建房资金来源的,应通过验收并按户补助”的规定。雷州市住建局进行逐户核查,要求各镇各村对农户建房资金来源核查清楚,同时召开会议传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把关农村危房改造标准,防止农村危房改造实际面积超出标准,严格控制农村危房改造的装修标准,杜绝“危房”改造后成“豪宅”的现象,严格控制农户危房改造的规格,禁止使用超标档次的装修和建材,保证房屋结构可靠性,严守建筑安全标准。其他县(市、区)暂未发现相关情况。

  (19)问题摘要:危房改造应拆不拆。

  整改进展情况:廉江市相关村委会仍有老人居住的2户危房,经核查,属于老一辈遗留的老祖屋,均分属两兄弟所有。为保障房屋安全,故选择保留旧屋。吴川市已印发《关于加快完成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农村危房改造和垃圾中转站方面)的通知》,督促樟铺镇人民政府加快完成整改,并联合樟铺镇人民政府和相关村委会多次为2户仍住原危房住户做思想工作。樟铺镇及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已对其旧房进行拉警戒、封闭门窗线处理。下一步将继续联合樟铺镇政府与村委会干部,做好村民思想工作,争取早日拆除危房。其他县(市、区)暂未发现相关情况。

  (20)问题摘要:危房改造不达标。改造房未有入住痕迹。

  整改进展情况:吴川市已下发《关于加快完成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农村危房改造和垃圾中转站方面)的通知》,督促樟铺镇人民政府加快完成整改,并联合樟铺镇人民政府和相关村委会协调处理新建改造房屋水电安装问题。目前已完成外水电及内电安装工程,农户已入住。其他县(市、区)暂未发现相关情况。

  (21)问题摘要:农房抗震改造任务推进严重滞后。

  整改进展情况:市住建局对全市农房抗震改造任务进行梳理,全市开工325户,竣工116户。麻章区住建局于2023年1月9日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全面部署整改工作,并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1月13日召开了整改工作落实部署会议,向各镇通报巡察反馈意见,组织与会人员深入学习《广东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积极动员农户申请试点改造,全力抓好整改落实。2023年1月29日印发《关于扎实做好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对抗震改造试点任务进行了再部署、再落实,立行立改,及时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镇,压实镇村主体责任,加强指导,全力推动整改。及时利用工作群指导各镇进一步深入村进行摸底调查研究,主动作为,积极宣传改造政策,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农户申请改造。由于补助标准低,申请条件严格等其他原因,试点工作成效不大,当前正全力推进农房抗震改造试点任务。坡头区2022年12月9日组织各镇街业务主要负责人召开全区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推进会议,加大排查力度,动员符合条件的农户积极申请。目前正在加强对其余未完成任务的镇街的督促指导,争取尽快完成改造任务。吴川市2021年农房抗震改造试点任务中,部分农房抗震改造一户一档资料已进行竣工验收审核。雷州市住建局针对农户因申请和审批程序复杂、需要花费大部分资金聘请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图纸报批等原因不愿申请改造任务的问题,已具文请示雷州市政府安排2000元每户的标准聘请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出具设计图纸;多次牵头各镇按规定简化申请审批程序,积极动员农户申请。廉江市已召开农房抗震房改造试点工作会议,在吉水镇开展试点工作,目前已初步确定改造名单,下一步将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图纸设计,落实申报资料。遂溪县已召开农房抗震房改造试点工作专项问题督导会,根据实际重新调整了下达各镇的任务。目前第一批已验收57户,并于2023年4月24日将补助资金拨付申请送县财政部门,待县财政部门按流程拨付。徐闻县已召开农房抗震房改造工作会议,开展全面摸排。

  (三)关于“履行监管职能责任不到位,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打折扣”的整改

  (22-1)问题摘要:部分涉农资金分配没有经过市住建局党组会研究。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工作情况,市住建局印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领域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资金分配流程为“村镇建设科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后,按规定提请局党组会或局务会审议;经审议同意后,由村镇建设科商计划财务科按程序开展资金下达工作”。二是2023年7月5日召开党组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局党组会、局务会会议制度,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严格党组会会风会纪,狠抓党组决策的贯彻执行,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22-2)问题摘要:市住建局党组会研究市本级农村削坡建房整治经费分配方案,实际资金拨付情况与会议决议方案不一致。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工作情况,市住建局印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领域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资金分配、使用、监督的工作职责与要求,确保各项资金的使用按照文件和会议纪要要求分配和使用,并组织村镇建设科全体同志学习,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同时,将办法下发至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求各单位认真领会,可结合属地实际参照执行。二是针对党组会会议记录与实际资金拨付不一致的问题,市住建局机关纪委已对时任责任人、经办人进行谈话提醒。

  (23)问题摘要:市住建局2020年拨付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排查专项资金拨付滞后,影响项目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工作情况,市住建局印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领域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虚报、挤占、冒领、截留、挪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资金使用规则和“村镇建设科应当加强对村镇建设领域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对项目单位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将按程序研究收回资金进行统筹使用”的资金使用监督检查规定,确保各项资金的使用按照文件和会议纪要要求分配和使用。同时,将办法下发至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求各单位认真领会,可结合属地实际参照执行,并组织村镇建设科全体同志学习,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

  (24-1)问题摘要:市住建局分配2020年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排查专项资金,存在“撒胡椒面”现象。

  整改进展情况: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工作情况,市住建局印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领域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属地发展实际,以项目为单位提出申请,并逐级申报。属地住建部门对上报项目的真实性和文件的合规性负责”的资金申报流程和“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含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为基准,遵循‘突出重点、保障民生、适当奖补’的原则,由村镇建设科制定资金分配方案”资金分配原则,确保资金能产生最大效益。同时,将办法下发至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求各单位认真领会,可结合属地实际参照执行,并组织村镇建设科全体同志学习,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

  (24-2)问题摘要:市住建局分配2020年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排查专项资金,造成资金长时间闲置,未能及时发挥经济效益。

  整改进展情况: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工作情况,市住建局印发《湛江市住建系统村镇建设领域任务事项工作流程》,对上报工作任务的条件加强核实;印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领域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资金分配、使用、监督的改造职责与要求,加强对闲置资金的处置,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同时,将工作流程和办法下发至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求各单位认真领会,可结合属地实际参照执行,并组织村镇建设科全体同志学习,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

  (24-3)问题摘要:吴川樟铺镇垃圾中转站暂停使用后,吴川市住建局仍将2021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省级专项资金分配至樟铺镇政府。

  整改进展情况:吴川市樟铺镇垃圾中转站因离村庄较远,供电问题得不到保障而暂停使用。该笔资金分配到樟铺镇政府用于维护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转,但用电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而继续暂停用。吴川市住建局向樟铺镇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快完成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农村危房改造和垃圾中转站方面)的通知》,并多次与樟铺镇政府、供电所实地商讨解决办法。目前供电部门正在制定方案,待方案确定后加快推进安装,让中转站正常使用。为规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已拟定《吴川市住建领域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待征询意见后制定。

  (24-4)问题摘要:2019年和2021年省下达遂溪县社区体育公园建设资金长时间闲置。

  整改进展情况: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工作情况,市住建局印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领域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对上报资金需求的项目予以审核,由村镇建设科遵循“突出重点、保障民生、适当奖补”的原则,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同时,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要求所有项目都要申报绩效目标,进行资金绩效管控,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同时,将办法下发至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求各单位认真领会,可结合属地实际参照执行,并组织村镇建设科全体同志学习,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遂溪县2019-2021年下达社区体育公园建设资金涉及7个社区体育公园建设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7个社区体育公园建设。未拨付资金的3个社区体育公园中,遂城街道桃溪村体育公园、城月镇田头村体育公园已于2022年3月、5月将拨付资金的申请送县财政局,待财政按流程进行拨付。城月镇平衡村体育公园已完成工程建设,因未完善有关验收资料,尚未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补助资金。巡察反馈问题后,遂溪县住建局已衔接城月镇人民政府、平衡村委会、施工方,要求要按照项目验收要求收集资料,推进项目验收、财审等工作,目前施工单位已完善竣工图纸等资料。其他县(市、区)暂未发现相关情况。

  (25-1)问题摘要:省住建厅下达雷州市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补助资金闲置。

  整改进展情况:雷州市加快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建设,16个厂区的主体结构施工基本完成;除企水污水厂外,其余15个污水厂景观工程均已完成;主体工艺设施基本安装完毕,各设施处于可以运行状态;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自动控制设备基本安装完毕,16个污水厂均可以正常入、出水。16个污水厂排污许可证已经办理完成。现已按照程序报请市政府开展运维招标工作,并落实相关资金。其他县(市、区)暂未发现相关情况。

  (25-2)问题摘要:徐闻县住建局未按序时使用2019年省财政厅下达徐闻县住建局2020年经管部分专项资金和其他事业发展性资金,并用作冲减2022年县财政安排的运维费用违规超前支付。

  整改进展情况:徐闻县住建局已开展对2022年镇级污水处理费用核算工作。参照《湛江市住建领域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制定属地的资金使用规范并严格执行。其他县(市、区)暂未发现相关情况。

  (26)问题摘要:对符合农房抗震改造政策条件的农户审批结果未在县级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整改进展情况: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工作情况,市住建局印发《湛江市住建系统村镇建设领域任务事项工作流程》和《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领域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了工作流程和资金绩效向社会公开的要求,既要督促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对照流程和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公示,也要在工作任务和资金支付双完成后3个月内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同时,将工作流程和下发至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求各单位认真领会,可结合属地实际参照执行,并组织村镇建设科全体同志学习,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目前,全市116户已竣工,根据省住建厅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正在按审批流程完善公示工作。坡头区住建局于2023年1月4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第一批13户农户审批结果进行了公示。

  (四)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的整改

  (27-1)问题摘要:对于明查暗访专题片反映的问题,没有对案例进行深刻剖析,没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导致危房改造、垃圾转运等工作问题依旧。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市住建局已督促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问题自查自纠,同时多渠道拓宽危房信息公开方式,畅通投诉反馈渠道,对群众反映的不符合条件农户问题严肃查处。二是2023年4月28日,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中观看湛江市作风建设明查暗访专题片。

  (27-2)问题摘要:省住建厅2022年8月通报雷州部分生活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露天堆放,收运设施作业不规范,增加运行成本,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进展情况:市住建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针对上级通报存在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督促其余县(市、区)做好自查自纠工作。雷州市住建局“三定”规定明确雷州市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职责已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将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落实整改。

  (28-1)问题摘要:工作方案没有根据实际拟定要求。

  整改进展情况: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工作情况,市住建局印发《湛江市住建系统村镇建设领域任务事项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与工作要求,对每一份工作任务方案予以审定,确保工作方案符合我市实际情况,加强公文的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出现类似问题,并组织村镇建设科全体同志学习,要求严格按照文件开展工作。同时,将工作流程下发至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并结合属地实际参照执行。

  (28-2)问题摘要:未及时通知县(市、区)申报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项目库,审核时间较长。

  整改进展情况: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工作情况,市住建局印发《湛江市住建系统村镇建设领域任务事项工作流程》,要求对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任务事项,做到及时制定方案措施,尤其是接到临时性紧急任务的,要求各级住建部门应通过粤政易等政务通讯APP及时下达,并尽快补充完善相关工作文件,避免因工作紧急而造成工作缺失。

  (29-1)问题摘要:市住建局没有严格开展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排查整治的绩效评价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市住建局对全市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项目进行排查,截至2022年4月全市24处179户削坡建房风险点基本完成整治。经开区2户削坡建房已完成整治。遂溪县住建局已于2022年10月26日、11月10日组织检测人员对遂溪县的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情况进行抽检,并已联合港门镇、江洪镇、杨柑镇、草潭镇人民政府、设计、施工、监理方现场勘察,于2023年2月21日、3月17日、3月24日分别召开了巡察问题整改会、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工程问题整改推进会,跟进督促建设方、施工方抓紧推进完整问题整改。目前,相关镇已衔接设计单位开展专业测算评估,对于排水直径、排水管间距、挡土墙等实际建设值不影响正常使用的问题,已根据实际建设值更改设计图。港门镇施工单位已对边坡坡度不达标区域再次进行降坡处理,现已完成施工降坡整改,种植护坡植被,基本消除安全隐患。杨柑镇已联系监理、施工、设计开展整治工作,已完成绿植种植方案变更,正在护坡管护整治中。江洪镇由于削坡建房整治点广且散,受限于补助资金不足、道路窄等情况,整治设计方案第一、二期主要通过削坡减载方式降低灾害风险,后续将继续申请资金完善江洪镇削坡建房风险点防护措施。坡头区通过灌注桩及连梁、路面硬底化施工和安装挡土墙顶端护栏等方式,加固已修复好的挡土墙。为尽快彻底消除云梯村崩塌地质灾害隐患,设计在原有山坡面修建矩形分布格构梁,格构间植草护坡,防止山体滑坡,确保山嘴村委会云梯村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廉江市住建局已督促施工单位针对存在问题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并已完成验收工作。吴川市印发《关于加快完成我市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排查整治评估项目的通知》,督促施工方立行立改,正处于砖砌明沟和集水井施工阶段。其他县(市、区)暂未发现相关情况。

  (29-2)问题摘要:对社区体育公园工程验收审核把关不严,未能监管到位,造成资金使用存在较大风险。

  整改进展情况: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工作情况,市住建局印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领域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明确验收要求:一是要督促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对照标准,对工作任务进行全面核查验收;二是我局要对全市工作任务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工作开展过程中进展滞后的、日常检查中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县(市、区),要按照比例对其余县(市、区)工作任务进行随机抽查。其他县(市、区)暂未发现相关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压实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意识。全市住建部门要拧成一股绳、汇成一股劲、合成一股力、聚成一条心,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市住建局党组要主动作为敢担当,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全面履行乡村振兴工作职责使命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对住建领域县(市、区)乡村振兴存在的问题责任共担、主动作为、及时指导,督促推进,确保所有问题按时保质清零。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以主动认领的高度自觉、知错就改的诚恳态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工作原则,坚决做到真改、实改、限期改。

  二是抓好成果转化,深化整改成效。要紧紧围绕我市“三农”工作迈入全省第一方阵的目标任务,把巡察整改成果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部署结合起来,同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建立全流程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绩效管理,全面加强涉农资金监督管理使用,深化整改成效。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

  三是发挥带头作用,转变工作作风。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继续把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和开展“竞标争先”行动、展现“比学赶超”状态活动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精气神,勇担重任,苦干实干,以优良的干部作风保障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效,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努力交上让党员群众满意的时代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9-3588466;电子邮箱:dzwxz477@163.com ;邮寄信箱: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市住建局整改办;邮政编码:524043。



中共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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