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7月份物业管理区域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7-27 17:09:01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打印】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及省、市安委会等关于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我局于7月19—20日在市区范围内对物业管理区域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在全市范围内抽取了6个物业小区,检查工作内容包括对物业小区的安全生产管理、消防安全和防汛减灾是否落实到位等内容进行实地检查。

  二、检查情况

  (一)防台防汛。

  1.防台防汛应急预案方面,本次被检查的物业服务企业都能提供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2.防台防汛物资准备方面,除湛江市凯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凯成花园小区未配置防洪挡水板;其余被检查的物业小区的防台防汛物资配置齐全;

  3.其他方面,除湛江市鑫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鑫海华庭小区车库出入口排水沟未及时清理杂物外,其余被检查的物业小区未存在类似情况。

  (二)消防安全。

  1.消防应急预案方面,除湛江市德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绿海大厦及湛江市凯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凯成新苑小区未能提供消防应急预案及监控室内未发现相关制度、人员架构等资料外,其余被检查的物业小区都备有相关预案材料;

  2.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方面,现场检查中发现普遍都存在电动自行车乱停放现象,其中湛江市永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嘉华小区、湛江京基城小区业主的电动折叠车随意停放在地下车库入口处,部分电动车未按规定停放情况较为严重;

  3.消防设备保养方面,湛江市鑫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鑫海华庭小区存在个别楼层安全出口指示灯损坏;湛江市凯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凯成新苑小区楼层无应急设施;湛江市德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绿海大厦小区地下室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灯都处于关闭状态;湛江市凯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凯华新苑、湛江市德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绿海大厦小区、湛江市鑫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鑫海华庭小区都存在未对消防器材做定期检查、保养;湛江市西粤京基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西粤京基城小区、湛江市德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绿海大厦在检查中发现楼层防火门存在生锈腐蚀严重的问题。

  (三)电梯安全。

  1.本次被检查的物业小区都能按要求在电梯轿厢内粘贴“电动车禁止进入电梯轿厢”告示及电梯日常维保情况表;

  2.电梯紧急报警方面,除湛江市凯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凯成新苑小区的电梯紧急按铃无人应答外,其余5个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小区有工作人员在岗值班且及时应答。

  (四)其他管理事项。

  1.小区共有部分的设施设备高空作业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方面,本次被检查的物业小区中,除了湛江市德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绿海大厦、湛江市凯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凯成新苑小区在有限空间作业项目未与施工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外,其余4家物业服务企业都与施工方签订了安全责任书。

  2.应急电源管理方面,湛江市永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嘉华小区、湛江市鑫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鑫海华庭小区、湛江市德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绿海大厦及湛江市凯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凯成新苑小区都存在发电机房清洁保养不到位及脏乱差现象;除此之外,被抽检的湛江市鑫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鑫海华庭小区、湛江市德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绿海大厦及湛江市凯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凯成新苑小区都存在发电机房内外摆放大量易燃物品,湛江市凯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凯成新苑小区发电机组处于关闭状态,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三、处理意见

  (一)本次被检查的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法治观念不强,物业服务意识淡薄,日常服务不到位,我局检查人员现场均已对存在的问题当场告知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请各受检单位高度重视,举一反三,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落实整改。

  (二)对本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请尽快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及整改后的图片于7月31日前报送我局物业管理中心。

  四、下一步工作

  (一)本次受检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我局现场检查勘验记录要求,及时完成整改。我局将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回头看工作,根据整改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对拒不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二)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监督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认真排查在管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确保小区零事故。同时可通过参观学习管理情况较好的物业区域,加强对项目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三)全市各物业小区应认真对照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应督促指导各小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特此通报。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6日

  (联系人陈琦,联系电话:2226269)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