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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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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迅速做好7号台风“木兰”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2-08-08 16:35:09 来源:湛江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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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

  据气象部门预报,8日14时热带低压在南海中部生成,预计9日加强为今年第7号台风“木兰”,10日白天登陆海南到粤西沿海地区。受其影响,9-11日,广东有暴雨到大暴雨,局地特大暴雨。同时,沿海和海面风力加大至8级~10级。为认真做好7号台风“木兰”的防御工作,根据《防台风“六个百分百”工作指引(暂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防台应急响应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湛江市住建系统防御台风、暴雨灾害应急预案(2022 年版)》要求,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把防风防汛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实,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最新台风暴雨预报,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厌战情绪,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对防台风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范工作,从早从严从实做好防台风“六个百分百”工作。重点做好建筑工地、物业小区、燃气站点、保障性住房、城市危房、农村自建房、农村削坡建房的检查和指导,督促危破房、低洼地简易房、户外施工作业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域,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结合我市目前疫情防控和防风防汛叠加要求,全市所有房屋市政工程项目须于2022年8月9日12时前全面停工,将危险地带人员全部转移到安全地方。各单位要立即开展对可能因受台风及暴雨影响造成损害的重要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深基坑、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工程、土石方工程、外墙脚手架、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塔吊、施工梯、井字架等大型机械设备及简易工棚、围墙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三、燃气企业应重点对储配站内设施、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瓶装燃气供应站等场所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好相关设施的防护、加固、抢修、维护工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对小区住户有关台风信息的告示,督促业主将窗台、阳台、露台等部位的花盆、遮阳伞等容易坠落受损的物品移入室内。排查小区内易受台风影响引起安全事故的部位,重点检查小区路灯、景观池、电梯、广告牌及配电房、供电线路、备用电源。防御城市内涝,有地下停车场的物业小区,应准备好沙包、木板等防灾物资,防止发生暴雨导致雨水倒灌地下停车场的情况。台风过后要做好小区垃圾清理工作,及时排查供电线路,防止出现涉水安全事故。

  五、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自建房、农村削坡建房、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城市危房的安全检查,必要时要做好人员撤离工作。

  六、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如出现险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全力抢险,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请及时填报防风信息(详见附件1-3)并报送至我局对口业务科室。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防汛防风数据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全市房屋市政工地汛(风)前汛(风)后情况统计表

              3.风险隐患排查处置表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黄志远,0759-3588060;住房改革和保障管理科,李圆圆,0759-3588270;物业管理监管科,梁丹怡,0759-3588261;城市建设科,王洪阳,0759-3588011;村镇建设科,潘能勇,0759-3588015;房地产市场监管科,邓原,0759-358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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