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霞山水质净化厂扩容提质(30万m3/d)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湛江市广业生态环保有限公司霞山水质净化厂扩容提质(30万m3/d)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关于《霞山水质净化厂扩容提质(30万m3/d)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湛江市广业生态环保有限公司霞山水质净化厂扩容提质(30万m3/d)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湛江市广业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投资29981.26万元,在湛江市霞山水质净化厂厂区内部现状设计污水处理规模20万m3/d的基础上,扩容规模10万m3/d,提质规模为30万m3/d,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规模为3万m3/d,出水水质由现有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提升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
按照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湛江市广业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委托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组织霞山水质净化厂扩容提质(30万m3/d)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根据有关验收调查报告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霞山水质净化厂扩容提质(30万m3/d)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湛江市广业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组织召开了霞山水质净化厂扩容提质(30万m3/d)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包括:湛江市广业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天津第三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等单位代表以及3名专家,会议后形成了《湛江市广业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霞山水质净化厂扩容提质(30万m3/d)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湛环〔2017〕577号)、《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湛环函〔2018〕18号)等有关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霞山水质净化厂扩容提质(30万m3/d)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湛江市广业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霞山水质净化厂扩容提质(30万m3/d)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具体内容见附件)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公众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发表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的意见及看法。
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湛江市广业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9-3135087;E-mail:zjwsgcb@163.com
通讯地址:湛江市霞山水质净化厂厂区内部
环保投诉热线:12345
2020年9月4日
附件1.(公示正文中的附件1.)湛江市广业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霞山水质净化厂扩容提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pdf
附件2.(公示正文中的附件2.)湛江市广业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霞山水质净化厂扩容提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