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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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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的通知

时间:2018-04-16 16:48:1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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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

为保证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自2018416日起,我局开通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买卖双方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是否接受交易资金监管。办理交易资金监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而且交易资金在监管账户期间按照同期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如果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房屋属于商品房性质的,我局在办理存量房交易备案时自完成受理之时起4个工作小时以内审批办结。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理流程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理流程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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