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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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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通报(第四批)

时间:2026-08-03 12:33:50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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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交通和城市综合执法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全市物业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效,巩固前三批案例通报成果,现公布第四批物业服务领域典型案例。旨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引导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持续推动湛江物业行业法治化、规范化发展。

  案例一:银帆花园小区——党建引领赋能物业服务,共建共治共享和谐家园

  银帆花园项目由湛江市银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2007年6月成立党支部,该企业坚持党建引领,探索形成党建引领物业服务路径,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筑牢党建阵地,夯实治理根基。完善业主党群活动中心、党建宣传阵地、党建书屋等硬件设施,强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宣传。运用党建活动、居民议事会等形式,搭建物业与居民沟通平台,推动党支部参与小区共建共治共享,筹建公平公正的业主委员会。在街道办领导下,建立社区居委会、业主党支部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及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圆满解决小区商铺排烟纠纷、新能源充电桩安装等突出矛盾。二是凝聚党建力量,激活服务动能。党员亮身份、设立示范岗、组建志愿团队,探索“志愿+物业”模式。在各小区门卫处开设党(团)员便民服务窗口,增设事务咨询、物品寄存、探访引领、失物认领、节日慰问、爱心伞、便民车等服务。窗口提供寄存服务80人次、咨询服务300余人次,慰问孤寡老人30人次,组织安全宣传6次。夏季高温期间在主出入口每周两次免费供应消暑凉茶;每季度集中开展便民服务集市,提供小家电维修、门锁调试、刀具打磨等基础服务;物业服务中心长期配备应急医药箱、便民工具箱、共享雨伞等物资免费借用。先后涌现拾金不昧和见义勇为员工20人、好人好事30余件。三是丰富社区文化,营造和谐氛围。党支部牵头,按月开展“安全月”“惠民月”“微笑问候月”等主题活动。常态化举办书画展览比赛、趣味家庭运动会、羽毛球乒乓球游泳比赛等文体活动;开展品元宵、红色电影放映、敬老慰问、迎春联欢、邻里节、树木认种认养等主题活动;定期开展免费义剪、义诊、小家电维修、爱心献血等志愿服务。年均开展各类活动40余场,有效拉近邻里距离。四是智慧精细服务,提升服务效能。引入智慧物业平台,实现物业缴费、投诉建议、报事报修、手机开门、访客预约、社区团购等线上功能。实行“大管家”一站式精细化服务,各楼栋配备专属管家,实现“有事找管家、一跟到底”。定期开展维修技术、客户服务、安全管理等专业技能培训,建立科学绩效考核制度。联合辖区公安部门开展“全民反诈”宣传,每季度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及应急演习,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外来人员堵塞消防通道、拒绝缴纳停车费等违规行为,协助业主完成电动汽车充电桩报装安装。

  优秀表现:银帆花园小区以党建为引领,充分整合社区治理资源,形成“党建+业主+物业+社区”四位一体共治模式。物业缴费率达96%,业主综合满意度达90%,小区先后涌现好人好事30余件,有效提升了小区整体风气,为全市物业小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案例二:广州方圆现代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云山诗意花园小区)——擅自经营共有部位,侵占公共收益被依法查处

  经查,赤坎区云山诗意花园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广州方圆现代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擅自利用共有部位经营。该公司未经相关业主及业主大会同意,擅自经营小区地面停车位、小区广告、充电桩、快递柜、回收箱、饮水过滤机以及移动联通设备信号扩大器等共有部位经营项目。二是公共收益长期体外循环。2025年度上述经营收入共计620370.14元,2026年第一季度收入168033.92元,合计788404.06元。上述资金全部进入该企业一般账户,未经业主表决同意由企业统筹使用,转入公共收益专用账户仅259297.56元。三是公共收益未按规定使用及公示。该公司未将公共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按业主大会决定使用,也未向业主依法公示。

  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及第四款、《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赤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人民币7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湛江市诚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寰儒大厦小区)——擅自经营共有停车场及电梯广告,侵占公共收益被依法查处

  经查,赤坎区寰儒大厦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湛江市诚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擅自利用共有部位经营。该公司未经相关业主及业主大会同意,擅自使用小区地面停车场经营、自行安装两轮电动车充电桩月租充电、利用电梯广告产生公共收益。二是公共收益未入专户且未公示。2025年度经营收入221850.18元、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收入64891.27元,共计286741.45元。该收入既未向业主公示,也未存入专项账户,而是直接进入企业一般账户并由企业统筹使用。经整改,该公司已将涉案款项全额退回小区专项账户。

  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及第四款、《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赤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人民币7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湛江市建信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幸福花苑小区)——擅自经营地面停车场及引入自助饮水机,侵占公共收益被依法查处

  经查,赤坎区幸福花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湛江市建信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擅自利用共有部位经营。该公司未经相关业主及业主大会同意,擅自使用小区地面停车场经营产生公共收益;同时引入自助饮水机产生每年1000元的公共收益收入。二是公共收益未入专户且未公示。2025年度上述经营收入共计366311.9元、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收入143873.09元,合计511184.99元。该收入既未向业主公示,也未存入专项账户,而是直接进入企业一般账户并由企业统筹使用。经整改,该公司已将涉案款项全额退回小区专项账户。

  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及第四款、《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赤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人民币7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以上四起典型案例,银帆花园小区以党建引领赋能物业服务,探索形成“党建+业主+物业+社区”四位一体共治模式,物业缴费率达96%、业主综合满意度达90%,为全市物业小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后三起集中暴露了当前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在公共收益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擅自经营共有部位、公共收益体外循环、收支不公示、使用不经业主表决,严重侵害了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与监督权。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应以案为鉴,坚决杜绝类似违法违规行为。

  为持续纵深推进全市物业专项整治,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对标先进,强化党建引领。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学习银帆花园小区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的经验做法,积极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建设,健全“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鼓励设立党员示范岗、组建志愿团队,搭建物业与居民沟通平台,将党建工作与物业服务深度融合,推动矛盾就地化解、服务提质增效。

  (二)严守法律底线,全面自查自纠。全市所有物业服务企业须以本批典型案例为深刻警醒,持续开展辖区服务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全面自查。严格落实共用部位经营审批、收益专户存储、收支定期公示、资金依规使用四项硬性要求,坚决杜绝擅自经营、暗箱操作、挪用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违规行为。

  (三)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公共收益管理。全市所有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对照我市公共收益管理工作指引,完善内部管理细则,严格执行业主议事表决程序,规范合同签订、资金收支、台账归档、信息公示全流程工作,做到管理有制度、操作有流程、收支有凭证、公示有记录。公共收益必须存入专户、专款专用,不得体外循环、挪作他用。

  (四)坚守服务初心,畅通沟通渠道。牢固树立“服务业主、共治共建”服务理念,主动公开物业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公共收益明细,常态化倾听业主诉求,合理利用公共收益完善小区基础设施、优化居住环境,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与业主满意度。

  (五)强化行业监管,从严执法震慑。市、区两级住建、城管执法部门要持续加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日常巡查、随机抽查、投诉核查力度,持续推进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侵占公共收益、挪用维修资金、恶意不退场、违规催费等行为严查严办,对屡教不改、顶风违纪、侵害群众利益的物业企业,坚决依法从严查处,同步录入物业行业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全力推动我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化、法治化、高品质发展。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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