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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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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湛江市发展改革局、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市财政局、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

时间:2026-05-27 16:21:58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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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文件的目的

  为适应房地产市场发展新形势,促进存量房产消化和优化增量房产供给,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城市建设实际,并借鉴兄弟城市成功经验,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湛江市发展改革局、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市财政局、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整理形成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

  二、法律政策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

  2.广东省地方性法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阳江市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工作指引》。

  3.国家部委规章和政府规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

  4.相关规范性文件:《湛江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湛部规2024-42)。

  5.其他地市出台文件: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东建房〔2025〕17号)、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远市财政局关于发布《清远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清建〔2023〕147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佛建〔2024〕36 号)、六安市《关于优化住宅小区相关规划管理要求推进“好房子”建设的通知》(六自然〔2025〕141号)、《江门市关于进⼀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江房办〔2024〕4号)、《关于印发<高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高自然资发〔2024〕159号)、《关于印发茂名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清远市进⼀步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措施》。

  三、主要内容说明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共包含了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实施居民购房补贴政策、实施商务公寓义务教育统筹、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成本、优化住宅项目设计与计容规则、精简房地产项目审批流程等内容,共七条措施及一份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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