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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4-04-11 11:49:46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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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9号)的工作要求,更好地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我市结合地方实际,经市委十二届第95次常委会(扩大)会议审定,印发实施《湛江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规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旨在系统谋划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工作,重点落实好2022-2025年年度实施计划。

  《规划》共分7章,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包括规划目的、主要规划依据、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第二章为发展基础。分析了我市发展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背景、发展现状和面临的问题。

  第三章为规划目标与发展策略。《规划》展望至2035年,我市以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的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供给体系基本建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稳步增长,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为新市民、青年人提供更优的租房条件,让新市民、青年人“租得到、租得起、租得好、租得近、租得稳”,支撑湛江市人口发展和人才引进,助力省域副中心城市和美丽宜居的现代化生态型海湾都市基本建成,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作用充分显现。《规划》至2025年,拓宽保障性租赁房源筹建渠道,加大土地、规划、金融等支持力度,完善配套管理体制机制,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7000套(间),围绕“完善住房体系、建设活力城区、为制造业“减负”、促进基层引才留才”等4方面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策略,鼓励通过企事业单位利用依法取得的土地建设、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配建和产业园区工业项目配套建设等7种渠道筹建房源,为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新引进的基层公共服务行业人才、产业园区人才提供过渡性居住保障。

  第四章为空间布局指引。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分区指引,将全市划分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优先筹建区、适宜筹建区和一般筹建区,明确全市所有镇街所处分区,并对各县(市、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出具体空间布局指引。

  第五章为年度实施计划。提出2022-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工作推进目标,以及房源筹建计划和重点项目清单。

  第六章为主要任务。提出五大任务,一是加强规划计划管理,稳步推进房源筹建;二是健全房源筹建渠道配套政策,引导多渠道供给;三是优化项目审批机制,加快推进项目认定;四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多主体参与;五是加快建立信息化平台,完善运营监管机制。为了促进工作有序落实,建立湛江市2022-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任务分解表。

  第七章为保障措施。提出健全组织领导、开展监测评价和加强宣传推广等保障措施。


关联文件:(印发)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规划(2022-2025)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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