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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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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4-02-19 11:25:17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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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各有关房地产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权限调整至地级市主管部门>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批权限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工作。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核定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2.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统计人员;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申请核定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4.专业管理、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

  5.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具有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应质量管理人员等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说明。

  三、实施程序

  企业通过登录“新版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https://skypt.gdcic.net/#/user/home),按照“业务事项申报”-“行政审批事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步骤办理。企业在“新版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扫描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须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填写内容一致,且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

  四、有关说明

  自发文之日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依托“新版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办理资质审批,具体办理流程可参照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办事指南(详见附件2)。

  

附件: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权限调整至地级市主管部门的通知.pdf

2.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办事指南链接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1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文新,3588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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