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2022年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湛江市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湛随办字〔2022〕8号)要求,我局定于2022年11月14日起会同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全市在建建设工程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抽取不少于5%的全市在建建设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是否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二)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情况。
(三)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
(四)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火灾应急预案、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等。
(五)涉及消防设计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消防产品的合格证明材料。
四、日程安排
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5日。
五、检查方式
(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模式,随机抽取不少于5%的项目作为检查对象。
(二)到建设工程现场听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汇报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三)施工现场检查。
(四)反馈检查情况(集中反馈方式)。
六、检查要求
(一)各在建工地各方主体应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工地的自查自纠工作和迎检准备。
(二)我局将对本次检查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建设工地下发整改通知单等执法文书,相关建设单位要组织各方主体及时整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并将整改情况报告报送给我局。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或个人予以处理。
(三)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督促管辖的在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鸿宇;07593588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