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务公开 > 部门文件 > 其他文件

关于明确新建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有关要求的通知

时间:2022-08-22 00:59:17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打印】 【字体: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各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推动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规范新建项目充电基础设施配置标准,确保充电基础设施场所的消防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粤府〔2018〕4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建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门核准的配建比例预留安装条件,遵照广东省标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15-150-2018)和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等规范的相关要求开展新建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倡导从严选择设计标准。同时应规范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2009)等规范。

  二、严格开展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新建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配建比例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标准的项目,不得通过消防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审查过程中发现有关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应主动报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三、严格开展履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督促辖区项目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法规规定,严格履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职责,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将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移交行政执法单位查处,确保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持续稳定提升。


  附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文件汇编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2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