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城市更新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市建筑业协会,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简化我市施工许可审批流程,加快项目落地开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参照先进兄弟城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在《湛江市关于设立建设项目办理开工建设绿色通道的通知》(湛建管〔2020〕20号)及《关于<湛江市关于设立建设项目办理开工建设绿色通道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湛江市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请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修改意见,并于5月19日(周四)前将修改意见通过OA或邮箱反馈至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无意见亦请函复)。
请予以支持为盼!
附件:湛江市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5日
(联系电话:0759-3588041,邮箱:zjshichangke@163.com)
湛江市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工程建设项目落地开工,根据《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要求,参照先进兄弟城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
湛江市范围内依法应当申请施工许可且符合一定条件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二、实施标准
满足土地、规划等条件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依法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后,可根据施工进展,自主选择申请办理阶段,其中:
第一阶段: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第二阶段:地基基础和地下结构;第三阶段:地上结构。
直接申请第二阶段“地基基础和地下结构”将涵盖第一阶段“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的内容,直接申请第三阶段“地上结构”等同于直接申办工程整体的施工许可证。
三、手续条件
建设单位应就本方案对项目办理要求的用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手续进行完善或作书面承诺(详见附件1),且施工现场具备保证施工质量、安全等措施条件,具体如下:
(一)用地手续要求
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政府投资项目的用地权属清晰无争议说明(包含建设单位承诺说明和政府会议纪要)、政府投资项目的农转用手续等任意一项材料,均可作为用地手续使用。
(二)规划手续要求
1.办理第一阶段的开工建设手续前,建设单位可提供由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或提供规划条件的批复文件,作为规划手续,并作出建设方案稳定、图纸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和工程质量安全以及自行承担规划调整和设计方案变更风险的承诺(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和设计单位注册师专用章)。
2.办理第二阶段的开工建设手续前,建设单位可提供由规划部门出具的设计方案审查同意批文或设计方案技术辅导同意意见(加盖公章)作为规划手续,并作出自行承担规划调整和设计方案变更风险的承诺(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和设计单位注册师专用章)。
3.办理第三阶段或工程整体的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应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图审查手续要求
1.办理第一阶段的开工建设手续时,建设单位可提供由项目设计单位作出图纸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和工程质量安全的承诺(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和设计单位注册师专用章)作为施工图审查合格材料。
2.办理第二阶段的开工建设手续前,建设单位可提供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基础工程和地下结构(±0.00以下)的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
3.办理第三阶段或工程整体的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应取得工程整体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四)人防手续要求
1.办理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的开工建设手续或工程整体的施许可证前,建设单位应提供应建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许可意见书。
2.办理第一阶段的开工建设手续时无需提交。
(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管理要求
建设单位应提供向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款支付担保保函;施工单位应提供工人工资保证金存储凭证或保函或保证保险、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立证明;项目围挡、项目监控设备、出入口冲洗装置;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数据已经接入“湛江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四、受理及审批
(一)市管项目:市住建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申请材料、审查。
(二)非市管项目:向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受理部门申请,审查工作由属地住建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三)申请材料(详见附件2-4)符合要求的,申请第一、二阶段的,由住建部门作出同意开工建设批复;申请第三阶段的,由住建部门对项目整体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及时联系住建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赴现场开展首次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交底。
五、后续监管
(一)强化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
获得开工建设批复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履行质量安全法定责任。涉及到人防工程的工程内容,必须在人防设计施工图审查合格和办理人防质量监督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单位必须无条件确保本项目满足项目地块规划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要求,并自行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各参建责任主体应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组织建设,主动接受监督管理。
(二)强化后续监督
住建部门组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加强对取得开工建设批复手续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对项目存在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落实整改的责任单位,移交有行政处罚权限的部门追究其违法行为责任。通过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后被行政处罚或发生不履行承诺事宜、违反诚信的企业,2年内不得再次提出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申请。
六、其他说明
(一)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不得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四)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应在主体工程完工后一并办理竣工联合验收手续。涉及基坑支护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采取有效措施包括回填基坑等方式保证基坑安全。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两年。执
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原《湛江市关于设立建设项目办理开工建设绿色通道的通知》(湛建管〔2020〕20号)和《关于<湛江市关于设立建设项目办理开工建设绿色通道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同步废止。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依据国家、省出台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最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优化调整施工许可办理相关事宜。
附件: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第一至三阶段办事材料
2.建筑工程分阶段办理开工建设手续申请表
3.建筑工程新开工项目前期条件申请表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附件1-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第一阶段(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办事材料
一、受理范围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已经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或提供规划条件的批复文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第一阶段(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申请材料要求。
二、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建筑工程分阶段办理开工建设手续申请表 | 原件 |
2 | 建筑工程新开工项目前期条件申请表 | 原件 |
3 | 项目立项手续,依法应当招标项目提供招标核准意见表 | 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
4 |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或提供规划条件的批复文件 | 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
5 | 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 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
6 | 建设资金落实承诺书 | 原件 |
7 | 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签署的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意见书 | 原件 |
8 | 建设方案稳定、图纸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和工程质量安全以及自行承担规划调整和设计方案变更风险的承诺书 | 原件 (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和设计单位注册师专用章) |
9 | 中标通知书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提供) | 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
10 | 施工合同 | 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
11 |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办材料,包括: 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含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企业)、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②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含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管理架构、技术措施); ③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提交) | 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
12 | ①工程款支付担保保函; 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凭证或保函或保证保险; ③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立证明; ④项目围挡、项目监控设备、出入口冲洗装置; ⑤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数据已经接入“湛江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 ①②③④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
13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 | 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
附件1-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第二阶段(地基基础和地下结构)办事材料
一、受理范围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已经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设计方案审查同意批文、建设单位取得地基基础和地下结构(±0.00以下)的施工图技术审查合格意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第二阶段(地基基础和地下结构)申请材料要求。
二、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建筑工程分阶段办理开工建设手续申请表 | 原件 |
2 | 建筑工程新开工项目前期条件申请表 | 原件 |
3 | 项目立项手续,依法应当招标项目提供招标核准意见表 | 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
4 | 规划部门出具的设计方案审查同意批文或设计方案技术辅导同意意见(加盖自然资源局公章) | 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
5 | 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 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
6 | 建设资金落实承诺书 | 原件 |
7 | 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签署的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意见书 | 原件 |
8 | 自行承担规划调整和设计方案变更风险的承诺书 | 原件 |
9 | “地基基础和地下结构(±0.00以下)”的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 | 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
10 | 中标通知书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提供) | 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
11 | 施工合同 | 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
12 | 应建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意见书 | 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
13 |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办材料,包括: 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含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企业)、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②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含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管理架构、技术措施); ③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提交) | 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
14 | 结建式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申请表 | 原件 |
15 | ①工程款支付担保保函; 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凭证或保函或保证保险; ③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立证明; ④项目围挡、项目监控设备、出入口冲洗装置; ⑤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数据已经接入“湛江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 ①②③④原提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
16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 | 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
附件1-3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第三阶段(地上结构)办事材料
一、受理范围
已经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第三阶段(地上结构)申请材料要求。由建设单位通过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http://gcjssp.zhanjiang.gov.cn/)进行线上申办。
二、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 电子版(原件彩色扫描) |
2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电子版(原件彩色扫描) |
3 | 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 电子版(原件彩色扫描) |
4 | 建设资金落实承诺书 | 电子版(原件彩色扫描) |
5 | 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签署的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意见书 | 电子版(原件彩色扫描) |
6 | 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审查合格证明 | 上传联合审图系统 |
7 | 中标通知书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提供) | 电子版(原件彩色扫描) |
8 | 施工合同 | 电子版(原件彩色扫描) |
9 | 应建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意见书 | 电子版(原件彩色扫描) |
10 |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办材料,包括: 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含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企业)、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②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含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管理架构、技术措施); ③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提交) | 电子版(原件彩色扫描) |
11 | 结建式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申请表(含人防工程的项目提供) | 电子版(原件彩色扫描) |
12 | ①工程款支付担保保函; 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凭证或保函或保证保险; ③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立证明; ④项目围挡、项目监控设备、出入口冲洗装置; ⑤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数据已经接入“湛江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 ①②③④电子版(原件彩色扫描) |
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第三阶段(地上结构),建设单位需登录“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http://gcjssp.zhanjiang.gov.cn/),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上述申请材料。
附件2
建筑工程分阶段办理开工建设手续申请表
(适用第一、二阶段)
工程名称 |
| 申请第阶段 |
建设地点 |
|
建设规模 (层数、面积m²) |
| 造价(万元) |
|
合同开工日期 |
| 合同竣工日期 |
|
建设单位名称及盖章 |
|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 移动电话 |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移动电话 |
|
参建单位 | 项目负责人/ 移动电话 |
勘察单位 |
|
|
证号 |
|
设计单位 |
|
|
注册证号 |
|
施工单位 |
|
|
注册证号 |
|
监理单位 |
|
|
注册证号 |
|
施工图审查 机构 |
|
|
申请单位承诺: 1.本表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内容是真实的。如有任何虚假,住建局可终止审理;如因虚假材料引致法律责任,概由我单位承担,与住建局无关。 2.我单位保证在办理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手续时上述参建单位不变,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3.我单位承诺在开工建设批复发出之日起6个月内或房屋建筑施工至±0.00前,组织补齐施工许可报建、消防手续资料,缴纳有关规费,换领施工许可证。 4.我单位承诺项目建设时使用已施工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图纸一定不予使用在项目中,我单位承诺为此承担一切风险。 5.我单位承诺将本项目按《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和规划条件确定的绿色建筑等级,按照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J/T15-201-2020)、《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等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建设,并配合落实住建部门的监管要求。 6.我单位承诺将本项目按《湛江市建筑工程低影响开发设施技术指南》的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并配合落实住建部门的监管要求。 7.我单位承诺将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工资分账管理等工人工资管理要求。 8.我单位承诺本项目在涉及人防工程施工前,完成人防设计施工图审查、人防质量监督手续,否则不开展人防工程施工。 申请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确认无误。如本单位未履行承诺,住建局有权撤销已作出的审批决定及作出相应处理。谨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名)建设单位(盖章) 年月日 |
勘察单位声明: 我单位提供项目申请开工建设的地质勘察材料已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我单位认为项目符合开工建设条件,同意项目申请开工建设。我单位承诺将在项目建设期间将严格依法履行我单位依法承担的质量安全责任,否则,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勘察单位(盖章) 年月日 |
附件3
建筑工程新开工项目前期条件申请表
工程名称 |
| 建设规模 |
|
工程地址 |
| 工程造价 |
|
建设单位 |
| 设计单位 |
|
施工单位 |
| 监理单位 |
|
人员核对 | 现场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是否与开工建设申请表人员相符 | □符合□不符合 |
现场监理单位管理人员是否与开工建设申请表人员相符 | □符合□不符合 |
| 核验主要项目 | 规范要求及指标内容 | 开工现场实际情况 |
自查记录 | 核验记录 |
符合 | 基本 符合 | 不 符合 | 无 此项 | 符合 | 基本 符合 | 不 符合 | 无 此项 |
现 场 核 验 记 录 | 1、三通一平及拆迁 | 路通、水通、电通 |
|
|
|
|
|
|
|
|
拆迁工作全部完成 |
|
|
|
|
|
|
|
|
2、工地围墙(围栏) | 临街主要道路:高度不低于2.5m |
|
|
|
|
|
|
|
|
临街非主要道路:高度不低于1.8m |
|
|
|
|
|
|
|
|
围挡材料应采用彩色定型钢板(金属条)或砖、混凝土砌块等墙体(围栏),临街面美化处理 |
|
|
|
|
|
|
|
|
3、施工通道(含出入口) | 已经硬底化 |
|
|
|
|
|
|
|
|
4、材料堆场 | 已经硬底化 |
|
|
|
|
|
|
|
|
5、现场办公室 | 砖瓦房或活动板房 |
|
|
|
|
|
|
|
|
水泥地面 |
|
|
|
|
|
|
|
|
6、工人宿舍(砖瓦房或活动板房) | 水泥地面 |
|
|
|
|
|
|
|
|
统一架床 |
|
|
|
|
|
|
|
|
7、工人饭堂 | 地面浇筑混凝土 |
|
|
|
|
|
|
|
|
墙壁贴白瓷片(不低于1.5m) |
|
|
|
|
|
|
|
|
设纱窗纱门 |
|
|
|
|
|
|
|
|
距离厕所、污染源是否不少于20m |
|
|
|
|
|
|
|
|
8、工地厕所 | 地面铺瓷砖,墙壁贴白瓷片,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
|
|
|
|
|
|
|
|
9、洗车槽、建筑垃圾处置措施 | 排水顺畅,并有冲洗设备,签订建筑垃圾运输合同,是否安装出入口监控设备,是否完善保洁措施 |
|
|
|
|
|
|
|
|
10、排水设施 | 现场排水设施是否完善、顺畅、并有三级沉沙井 |
|
|
|
|
|
|
|
|
11、施工标志牌 | 标牌内容是否齐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姓名、开竣工日期及监督电话。扬尘治理责任人、建筑垃圾处置监督员。 |
|
|
|
|
|
|
|
|
12、安全防范 | 工地周边高压线、危房、地下管线等危险源,是否采取了安全防护措施 |
|
|
|
|
|
|
|
|
危险源是否有公示牌 |
|
|
|
|
|
|
|
|
13、消防设施 | 设立消防水池或安装专用消防栓、消防灭火器是否符合要求 |
|
|
|
|
|
|
|
|
资料核查记录 | 14、安全制度及机构 | 是否成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各项制度 |
|
|
|
|
|
|
|
|
15、管理目标 | 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评价、文明施工)是否符合要求 |
|
|
|
|
|
|
|
|
16、前期安全资料及措施 |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具备;如有深基坑工程,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专家论证通过 |
|
|
|
|
|
|
|
|
核 查 意 见 | (填住建部门全称): 本工程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施工现场已经具备开工条件和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的具体措施,现申请开工建设。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对所填的内容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联系电话(手机): 建设单位(公章): 年月日 |
施工单位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名): 施工单位(公章): 年月日 | 监理单位意见: 总监(签名): 监理单位(公章): 年月日 |
备注:在“自查记录”、“核验记录”相应的一栏内打“√”即可。
附件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序号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 | 是/否 | 分部分项工程部位 | 备注 |
1 | 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支护、降水工程 | ·开挖深度≥3m |
|
|
|
·开挖深度虽然〈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 |
|
|
|
2 | 模板工程 及 支撑体系 | 各类工具式 模板工程 | ·大模板 |
|
|
|
·滑模 |
|
·爬模 |
|
·飞模 |
|
·隧道模 |
|
混凝土模板 支撑工程 | ·搭设高度≥5m |
|
·搭设跨度≥10m |
|
·施工总荷载≥10kN/m2 |
|
·集中线荷载≥15kN/m |
|
·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
承重支撑体系 |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
3 | 起重吊装及 安装拆卸工程 |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10kN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 |
|
·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和附着工程 |
|
4 | 脚手架工程 | ·搭设高度≥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
|
|
|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
|
·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高处作业吊篮 |
|
·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
|
·异型脚手架工程 |
|
5 | 拆除工程 |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
|
|
6 | 暗挖工程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7 | 结建式人防工程 | ·结构工程的模板工程(支撑) |
|
|
|
·孔口防护工程的门框墙制作(门框采用其中机械进行吊装)、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吊装 |
|
8 | 其他 |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人工挖孔桩工程 |
|
·水下作业工程 |
|
·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
|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三方以上共同认定或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认定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
序号 |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 | 是/否 | 分部分项工程部位 | 备注 |
9 | 深基坑工程 | ·开挖深度≥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开挖深度虽然〈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高边坡、支护、降水 |
|
10 | 模板工程 及 支撑体系 | 工具式模板 工程 | ·滑模 |
|
|
|
·爬模 |
|
·飞模 |
|
·隧道模 |
|
混凝土模板 支撑工程 | ·搭设高度≥8m |
|
·搭设跨度≥18m |
|
·施工总荷载≥15kN/m2 |
|
·集中线荷载≥20kN/m |
|
承重支撑体系 |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 |
|
11 | 起重吊装及 安装拆卸工程 |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100kN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起重量≥300kN的起重设备的安装;搭设总高度≥200m的、或搭设基础标高≥200m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发生严重变形或事故的起重机械的拆除工程 |
|
·采用高承台、钢结构平台、利用原有建筑结构的特殊基础工程 |
|
·附着距离达1.5倍制造商的设计最大值、附着杆数量少于制造商的设计数量、附着杆均位于垂直附着面中心线的同一侧的起重机械附着工程,以及附着杆与垂直附着面中心线之间的夹角〈15°或〉65°的塔式起重机附着工程。 |
|
12 | 脚手架工程 | ·搭设高度≥50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
|
|
|
·提升高度≥150m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
|
·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作业面异形、复杂的或无法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安装的高处作业吊篮工程。 |
|
13 | 拆除工程 |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以及周边环境复杂的拆除工程 |
|
|
|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的拆除工程 |
|
14 | 暗挖工程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15 | 其它 | ·施工高度≥50m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跨度≥36m的钢结构安装、 跨度≥60m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开挖深度>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
·水下作业工程 |
|
·重量≥1000kN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
|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三方以上共同认定或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认定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
以上分部分项工程根据施工图纸确认,属实。如后期因施工图纸发生变更,出现新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将提前告知。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公章) | 以上分部分项工程根据施工图纸确认,属实。如后期因施工图纸发生变更,出现新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将提前告知。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监理单位(公章) | 以上分部分项工程根据施工图纸确认,属实。如后期因施工图纸发生变更,出现新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将提前告知。 项目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公章) |
填表说明 | 1、工程项目有危险性较大(或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则在相应栏中打“√”,并填写相应的具体部位;否则打“×”。 2、备注栏可根据施工计划安排填写该部位的施工时间或其他需说明的情况,亦可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