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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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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07 17:10:14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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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招标投标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维护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正常秩序,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1〕117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决定对我市抽查范围内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持续推进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快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二、抽查范围和内容

  (一)抽查范围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管的,正在开展招标活动和结束招标活动不足两年(2019年8月-2021年8月)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本次双随机的抽查比例为4%,且抽查的项目中近一年内(2020年8月-2021年8月)开展招标项目的比例为80%。

  (二)检查内容

  1.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行为主体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重点关注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开、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关键环节;

  2.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3.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中标人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

  (三)执法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实施检查时,依法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并视项目实际情况开展进一步调查。

  三、抽查程序、方式和时间

  (一)执法人员抽取方式

  随机抽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监管科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对检查对象开展实地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若执法人员属于法定回避情形的,将及时予以调整。

  (二)检查对象抽取方式

  通过机器摇号的方式按比例随机抽取确定被检查项目,随机抽取的全过程将以视频记录的方式保存。本次参与抽取的项目共122个,按抽查比例应抽取对象为5个,其中80%的(4个)对象将在近一年内开展招标活动的81个项目中随机抽取产生,其余1个对象将在剩余的41个项目中随机抽取产生。

  (三)检查程序

  将于2021年9月10日前完成随机抽取程序并确定检查日程,执法人员将提前通知被检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检查时间以及须配合提供迎检资料,迎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招投标过程资料(已完成招标项目应提供汇编);

  2.投标、履约等保证金收取及返还的记录;

  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中标合同(招投标活动未结束的项目无须提供)。

  四、抽查结果

  执法人员将根据《房屋市政招标投标项目检查表》(详见附件)对被抽取的招标项目开展书面检查,对发现问题的项目将要求限期整改,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本次检查的结果将同步在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同步归集至本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6日   

  

(联系人:郝梓任,电话:3588104,邮箱:zbk358810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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