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务公开 > 部门文件 > 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绿色建筑专家管理办法》

时间:2023-07-21 11:31:53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打印】 【字体:


  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绿色建筑技术咨询服务行为,充分发挥绿色建筑专家的智力资源和技术支撑作用,加强绿色建筑工作监督与管理工作,推动湛江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住建主管部门在开展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中,需要通过专家的技术支持开展有关事项,如目前全市住建主管部门开展绿色建筑监管检查、民用建筑节能审查、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评选和验收等工作,都需要专家咨询服务。另外在开展市、县(区、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的战略规划研究、政策法规出台、标准规范编制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评价、学术交流、宣传培训等活动都需要专家的支持。

   二、政策文件依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建立绿色建筑专家库。

  三、主要内容

  《湛江市绿色建筑专家管理办法》主要由二十二个条款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目的及专家的定义。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湛江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湛江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文件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绿色建筑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经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纳入湛江市绿色建筑专家库,并以独立身份提供绿色建筑领域专业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

  (二)专家入库条件及程序。专家的入库条件,主要是至少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绿色建筑相关工作 2 年以上;

  2.具有工程系列注册类职业资格(二级注册师除外);

  3.曾主持过省级以上绿色建筑课题研究或标准规范编制工作。

  绿色建筑专家入库主要程序是申请人按照征集专家通知要求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递交申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入库资格的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拟纳入专家库的申请人,由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

  (三)专家的工作任务及其权利义务。明确专家工作主要任务为参与绿色建筑政策技术文件、发展规划的编制,为绿色建筑项目建设过程提供咨询与技术服务,参与绿色建筑项目评价的评定和咨询工作,参与绿色建筑有关学术交流、宣传培训工作,协助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与绿色建筑有关的检查、督查工作等。对享有权利部分,明确以个人身份进行独立的评审论证活动以及接受合法劳务报酬等;对应当履行义务部分,明确廉洁自律、积极参与工作,实行回避和保密制度等。

  (四)专家的管理与监督。含记录专家的工作质量情况、年度实施考核、任期终止、组织培训、记录不良行为、取消专家资格等管理行为。


关联文件:关于印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绿色建筑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