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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新建加油站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时间:2022-06-20 17:49:13 来源: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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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市加油站行业发展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配置公共资源,建立布局合理、竞争有序、功能完善的加油站服务网络体系,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 号)、广东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油气函〔2020〕14号),解决新建加油站规划布点建成投产率低、建设周期长等问题,湛江发展和改革局编制了《湛江市新建加油站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十五届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同意,正式印发实施。

《办法》共16条,内容涵盖了加油站年度建设计划、规划选址、建设用地供应和手续办理、行业管理部门证件申办、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申办、规划点调整等方面,对加油站建设从规划、供地、建设、证照办理等各个环节进行明确,规范引导加油站建设程序。

《办法》明确,新建加油站必须符合《湛江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新建加油站的建设用地,实行公共资源管理;在国有建设用地新建的加油站,其土地使用权合同期限最高为40年。

《办法》要求,新建加油站建设用地,全部纳入湛江市本级储备土地库管理,由市本级统筹保障加油站项目用地指标需求;纳入政府储备的新建加油站建设用地,应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拍挂出让,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的程序进行。

为衔接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规划确认批复并且在有效期内,或在建未竣工的,或经法定程序调整为商业零售(加油站)用地且县(市、区)提出申请未完成审批的加油站(点),继续适用原相关规定。

根据我市加油站发展实际情况,规定了不适用本《办法》的4种情形。

《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湛江市新建加油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原文:

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fzggj/zwgk/bmwj/content/post_1629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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