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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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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我市新时代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的回顾与探索

时间:2021-02-05 14:52:4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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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我市新时代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的回顾与探索



主题词:新时代  依法治志  转型升级



    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2月25日在北京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强调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李克强总理是年4月19日在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指出:“地方志是传承中华文明、发掘历史智慧的重要载体,存史、育人、资政,做好编修工作十分重要。”并作重要批示“修志问道,以启未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十八大以来多次就地方志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重要批示,为我们做好地方志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公布和施行,为新时代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提供法规依据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2015年6月,省委、省政府全面部署全省地方志工作,出台《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通知》(粤委办〔2015〕19号),省政府地方志办结合《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要求,进行了组织贯彻落实。2018年4月,省政府地方志办党组书记、主任陈华康为《湛江市百部地方志丛书》作总序时又指出,“地方志作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依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媒介、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载体、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文化支撑,日益焕发出新的生机”“盛世修志,地方志事业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为做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地方志部署的工作,推进全省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继续保持广东“全国地方志工作排头兵”的地位,省政府地方志办按照依法治国要求,加强依法治志,加大力度推动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立法工作。2018年5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予公布(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地方志工作领导者、全省地方志机构和相关部门工作者、支持和关心我省地方志事业发展有关单位和热心人士集体智慧的结晶。

    《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出台施行,用法治手段保障地方志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开创了广东省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推动了地方志工作的创新发展。《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严格贯彻执行行政法规《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2006年5月18日公布和施行)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近年来广东省地方志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事求是地提出解决办法,是继承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与创新发展的有机统一。《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具有鲜明的新时代特色。对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极大地拓展了新时代地方志工作的范畴,主要有:一是地方志的概念更加明细、作了补充,由“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补充为“志书包括地方志书、部门志、行业志、专题志等”“年鉴包括地方综合年鉴、部门年鉴、行业年鉴等”;适用范围还补充了“地方史”的内容,本条例第二条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志书、年鉴及地方史的组织编纂、管理与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条例”。二是地方志工作机构主体更加明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明确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并补充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是负责地方志工作主体,本条例第三条最后一项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由专人负责地方志工作,有条件的可以指定机构负责地方志工作。”三是补充地方志规划工作的主体及范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地方志编纂的总体工作规划,并报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机构备案”补充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规划,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 四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职责从5项调整扩充为7项。五是补充了地方志工作的管理对象,本条例第六条为:“承担地方志工作任务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规划开展地方志工作,确定机构和人员,接受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对其管理单位的地方志工作进行组织协调与督促检查”。六是补充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的内容。还补充细化了地方志工作的一些规定。

    二、认真对照《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推进湛江市地方志事业新一轮转型升级

    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是湛江市人民政府的地方志工作机构,前身为湛江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05年6月成立。当时承担的地方志工作任务是,在湛江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在湛江市第一轮修志工作中,组织市志编写和市属各县编写新方志的规划、指导、审查、出版工作的日常工作;湛江市第二轮修志工作在2002年10 月开始筹备、2004年10月全面铺开,湛江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继续承担修志工作任务。2013年12月,《湛江市志(1979—2000)》及7部县(市、区)志书全面编纂完成并正式出版,湛江市第二轮修志工作完美收官。期间,1994年4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编辑出版湛江年鉴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湛江市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纂委员会下设编辑部,负责编辑出版等具体工作,《湛江年鉴》编辑部挂牌在湛江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湛江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除了承担湛江市第二轮修志工作的任务外,同时承担湛江市编鉴工作的任务。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湛江市依照《地方志工作条例》以及地方行政规章《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按照国家、省对地方志工作的依法治志要求,全面规划湛江市地方志事业的转型升级。前提是争取工作机构更名升格,申请机构名称由“湛江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与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机构名称相对应,与地方志法规的规定相适应;申请湛江市地方志工作机构升格,有利于全面履行湛江市地方志工作职责。2014年6月,广东省编办批复同意“湛江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15年11月,广东省编办批复同意“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由副处级单位调整为正处级”。湛江市地方志工作机构的更名和升格,标志着湛江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职能的转变和升级;湛江市首次将地方志工作纳入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首次出台地方志事业五年发展规划;首次将地方志工作写入市《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政府工作任务;湛江市地方志工作首次依照地方志法规制定规范性文件,依法行政管理地方志具体工作;湛江市首次在全市有组织大规模开展部门志、行业志、专业志、镇村志编修工作,志书编修从一个部门承修向各部门各单位承修转型;地方综合志鉴从侧重组织编纂向组织编纂和开发利用并重转型、从完成志鉴组织编修任务向推进资政辅治工作升级。到2017年5月组织部门对新机构领导班子的任命,我市完成了一系列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工作。接着,我市又谋划地方志事业的新一轮转型升级,在全市开展修志读志用志活动,推动地方志机构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等等。《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施行,为全省创新性开拓地方志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2019年1月,省委、省政府又对全省地方志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出台《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地方志工作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9〕4号)。2019年10月,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全省地方志工作部署,出台《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地方志工作的通知》(湛委办发电〔2019〕24号),提出八个方面的要求,提出要“推动我市地方志事业新一轮转型升级”。当前,我市的地方志工作,就是要根据《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有关条款和相关法规,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新时代地方志工作要求,依法制定具体管理工作规范,依照法规规定具体开展各项地方志工作,全面推进我市地方志事业的新一轮转型升级。

    结束语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12月16—18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强调,“‘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即将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每一项都来之不易,载入史册实属必然”。对此,地方志工作机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必须要加快新时代地方志事业的转型升级,使地方志能够很好承载起这历史重任,全面、客观记述、留存和展示这段光辉历史,以开启更加辉煌的明天。


参考文献:

[1] 《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

[2] 《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

[3]陈华康:《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解读(广东省情网)

(作者:霍自勤 原湛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人、旅游监察大队大队长;钟涓泓 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原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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