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地方志工作又作出重大部署
湛江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地方志工作又作出重大部署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发挥地方志存史、育人、资政功能,推动我市地方志事业实现新一轮转型升级,推动我市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地方志工作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9〕4号)要求,对全市地方志工作作出重大部署,于10月16日出台《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地方志工作的通知》(湛委办发电〔2019〕24号)。
《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地方志工作的通知》,是继2015年9月9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通知》(湛委办〔2015〕26号)之后,又对全市地方志工作进行重大部署而出台的纲领性文件。该文件对全市地方志工作提出了八方面的要求:一、高度重视地方文化和地情资源开发利用;二、加强地方志建设的保障机制;三、加快推进方志馆建设;四、稳步推进地方志信息化;五、严格规范志书和地方史的审查验收程序;六、扎实推进地方志基础工作;七、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八、加强组织领导。
该文件全文可在湛江地情网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目查阅。
(市政府地方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