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全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会议 传达刘小华王中丙对地方志工作的批示
时间:2013-01-31 15:11:2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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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全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会议
传达刘小华王中丙对地方志工作的批示
2013年1月23日,市地方志办公室召开全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会议,传达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地方志工作的批示,各县(市、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和市地方志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钟涓泓传达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地方志工作的批示:
2013年1月7日,市委书记刘小华批示:“市方志办去年工作抓得很紧,作风严谨,精益求精,很好!《湛江市志(1979~2000)》(稿)初为阅读,感觉不错。请在正式出版时反复校审,并按规定送审。”
2013年1月4日,市长王中丙批示:“地方志办科学修志,秉笔直书,完成了一件重大的修志任务。句句记录历史,字字浸透汗水,全市人民感谢你们!”
与会人员听了传达,深受鼓舞,纷纷表示要以市领导的批示为动力,更加努力做好地方志工作。
会议就深入学习贯彻市领导对地方志工作的批示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认真组织学习刘小华书记和王中丙市长对地方志工作的批示,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更加努力做好地方志工作。目前,全市第二轮修志已完成编纂任务,进入出版阶段。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加快进度,严格把好志书质量关,确保志书按时出版发行。二要按省统一部署开展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工作,及时搜集与保存2001—2012年资料,建立地方志年报资料库,为新一轮修志作好充分准备。三要加大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办好地情网。四要把质量放在首位,要按照刘小华书记和王中丙市长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做到全、实、精、准,秉笔直书,科学修志,力争修出佳志良鉴,以高质量的地情书为湛江五年崛起服务。
(市地方志办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