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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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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9-28 17:18:0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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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党支部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919日至12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政府地方志办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032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政府地方志办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市政府地方志办党支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地方志工作的各个方面,着力解决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我办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我办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

(一)压实领导责任

收到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后,我办党支部高度重视,立即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并将反馈意见通过党内文件进行通报,通过湛江地情网公开,自觉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监督;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报市委巡察办审核同意后印发实施,并在全办范围内及时公布整改方案。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主任钟涓泓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从严从实整改

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修改完善政治理论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工作、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民主生活会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全面解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和保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分管工作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举一反三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我市地方志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形成长效机制

坚持纠建并举,一手抓巡察整改,一手抓建章立制。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结合实际,着力健全学习教育制度、工作制度、民主制度和监督制度等制度建设,形成《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制度汇编》。在全办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干部行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和长效机制。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党员学习教育制度》。6月16日、6月17日召开专题学习会,重新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二是认真落实《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党支部会议和领导班子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整改以来,每次召开支委会和领导班子会议第一项议程均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内重要法规。三是严格按照《全市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学习要点》要求抓好理论学习,落实好“三会一课”报备制度。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0年4月30日,召开支委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定《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议事日程,推进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承担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做到意识形态工作有专人抓,不断提升全办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巡察整改以来,召开支委会4次。三是认真落实《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科学研判,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的问题。四是把严肃查处意识形态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作为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内容,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五是认真落实《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地情网站管理制度》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文明上网行为规范》。

(二) “党的核心作用弱化,组织建设薄弱”方面问题的整改

3.关于“班子配备不合理”的问题。

鉴于我办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际情况,又再次向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申请增加领导职数和增加人员编制。

4.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责》,注重思想建党,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职责任务,健全责任体系,以敢于担当负责的精神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二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意见、措施;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具体措施。三是抓严抓实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创新党建、“主题党日+活动”,确保党建工作有亮点、有特色。

5.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凡“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格式、内容和关键要素,及时向缺席班子成员通报研究决定。

6.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坚决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落实好干部标准,坚决破除唯票、唯年龄等问题,鲜明树立事业为上的用人导向。二是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的原则,对敢担当善作为、推进改革意识强,专业素质好、有能力的干部提拔使用到关键岗位上,不搞论资排辈,实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三是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四是做好选人用人程序详细记录,确保公平公正,有据可查,如实体现选人用人过程。

(三)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支部建设弱化”方面问题的整改

7.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党员大会1次、支委会4次、党小组会议5次、党课1次。二是健全完善退休党员管理制度,对年龄大、不方便参与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议的退休党员,每季度采用邮寄或送上门的方式送达学习要点;如出现退休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采取发提醒函的方式进行提醒。6月4日,召集退休党员开展党小组学习活动,并在会上发给每位党员《2020年全市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要点(第一至八期)》学习资料汇编。

8.关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一把手”要严格剖析自己,带头发言,勇于“当靶子”接受大家批评,善于“搭梯子”引导大家发言,敢于“丢面子”自我揭短亮丑。支部委员主动与普通党员、广大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对他人批评坦诚相见,虚心接受。二是52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钟涓泓主任代表领导班子进行领导班子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逐个进行个人对照检查,相互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准确把握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原则,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原则问题不退让,枝节问题不纠缠,维护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严肃性,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9.关于“党支部选举、推优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务工作业务培训,努力提升党务工作水平。6月17日,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市直工委印发的《党支部规范守则》《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操作手册》。二是关心爱护退休党员,对年龄大、行动不便的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时,安排专人上门接送,使他们能安心参加组织生活。

(四)对“工作作风不实,规矩意识不强”方面问题的整改

10.关于“虚报差旅费”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规范监督财务支出报销程序,进一步增强单位财务监督力度。二是组织全办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参加我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驻村干部发放生活补贴及其标准问题的通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三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有关规定,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防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11.关于“驻村扶贫干部多报差旅费”的问题。

一是组织全办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参加我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驻村干部发放生活补贴及其标准问题的通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二是虚报的差旅费已追缴上缴国库。

12、关于“报销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制作《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出差审批表》,规范出差审批。

二是修订完善《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财经纪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相关人员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

13.关于“工程项目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成立市政府地方志办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加强工程类采购项目预算审核工作,所有的工程类采购项目,工程预算必须事先按照规定进行审核。二是组织采购人员认真学习《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和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规范单位自行采购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实施采购时,坚决贯彻“两个三”原则,由办领导班子讨论,单位领导负责,组成纪检监察、业务科室、技术部门三人或三人以上采购小组,依法实施采购,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货商进行竞价。

14.关于“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问题。

一是成立市政府地方志办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审核工作,所有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必须事先按照规定进行审核。二是组织采购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和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规范单位自行采购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实施采购时,坚决贯彻“两个三”原则,由办领导班子讨论,单位领导负责,组成纪检监察、业务科室、技术部门三人或三人以上采购小组,依法实施采购,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货商进行竞价。

15.关于“处置固定资产不严谨”的问题。

制定《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固定资产处置规定,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对国有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做到各类处置资产申请报废处置手续完备,资产管理系统报批备案财政局批准完备。

(五)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力度不够”方面问题的整改

1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不严不实”的问题。

一是制定《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度,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加强督查,细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二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廉洁自律情况,严格履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三是细化谈话提醒制度,对群众反映有违纪苗头、工作岗位或职务有变动的或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及时与其谈话,有针对性地对其提出纪律要求或应注意的事项,使其警醒和认真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以避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巡察整改以来,办公室领导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分别找相关人员谈心谈话6次。

17.关于“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干部存在的小毛病、小问题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构成违纪的要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党员干部转变作风。二是重新调整党内分工,由一名副主任分管纪检工作,全力支持和配合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的工作,指定综合科长作为纪检联络员,加强与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的对接和交流。

(六)对“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

18.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分类建立完善会议记录本,规范记录班子会议、支委会议、支部党员大会会议形式,及时审查会议内容,做好存档管理工作,切实发挥会议记录的指导作用,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19.关于“班子会和支委会职责界定不清”的问题。

一是制定《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支委会议事规则》,明确班子会和支委会的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原则和纪律要求。二是严格按照班子会和支委会的职责界定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三、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全市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开创新局面

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有的问题整改还没有彻底完成,一些工作落实仍然任重道远,市政府地方志办党支部将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持之以恒抓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为全市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不断巩固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毫不松懈担负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担当担责、履职尽责,坚持“该谁整改的就由谁整改、该谁负责的就由谁负责”,确保巡视整改一抓到底,决不虎头蛇尾。办党支部将切实担负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压紧巡视整改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一丝不苟地把整改工作抓实抓细,确保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做实落细监督责任,将巡视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坚决追责。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用力抓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继续紧盯巡视组反馈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长抓常管,加强督促,确保工作落在实处。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坚持以巡视整改倒逼改革创新,着眼制度解决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清除问题滋生的土壤。

(三)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变种新表现,坚决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监督执纪。

(四)加强整改成效转化,扎实推动全市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以市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推动党员干部在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和廉政等方面改进提升,将巡视整改成效迅速转化为推动全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激励全市地方志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发扬优良工作作风、保持奋发有为精神状态,推动全市地方志重点工作一项一项落地落实,推动全市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再上新台阶,为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贡献更多方志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181538;邮政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方路31号;电子邮箱:ok3181538@163.com。


中共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支部委员会

20209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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