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湛江市地方志志》第七章志稿公示反馈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6-21 11:56:02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湛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地 方 志 办 公 室
 

 

湛府志办〔201954

关于《湛江市地方志志》第七章志稿

公示反馈情况的通报

《湛江市百部地方志从书》各承修牵头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地方志工作部署,做好实施《湛江市百部地方志丛书》编修工程各项工作,根据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湛江市百部地方志丛书〉编修工程实施意见》,我办组织编修《湛江市地方志志》,列入《湛江市百部地方志丛书》编修工程。

  《湛江市地方志志》第七章志稿记述了《湛江市百部地方志丛书》编修工程的决策过程和至2017年底止的实施过程及其重要事项、重要文件和重要讲话。鉴于该章节内容对开展编修志书的指导意义和积极作用及其特殊性,为确保志稿内容的真实、全面、客观,记述准确、编写规范,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经我办组织初审、复审后,《湛江市地方志志》第七章志稿全文于5月16日在湛江地情网“公示栏”公示,公示期限为2019年5月16日至28日。同时,我办印发《关于公示〈湛江市地方志志〉第七章志稿的通知》(湛府志办〔2019〕31号)给你们,抄送省政府地方志办,市政府办,通知登陆湛江地情网查阅;综合科通知本单位人员及退休人员查阅;电话微信通知湛江市情专家查阅;电话短信告知参与实施《湛江市百部地方志丛书》编修工程的原任市领导、原任和现任省政府地方志办领导过目审阅。

  在公示期限内,我办共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赤坎区志办、徐闻志办等3个单位反馈的书面修改意见,我办将组织对收到的意见进行研究,作出是否采纳,并给予回复;不予采纳的,附说明理由。

   特此通报。

 

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19年6月19日



抄送:省政府地方志办,市政府办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