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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湛江市百部地方志丛书〉编修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5-10-28 16:45:1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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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湛志办编〔2015〕1号

 
 
  
 
关于印发《〈湛江市百部地方志丛书〉
编修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湛江海东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湛各单位:
    根据《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通知》(湛委办〔2015〕26号),启动百部地方志丛书编修工程。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湛江市百部地方志丛书>编修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编修工作。
 
 湛江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5年10月8日
 
《湛江市百部地方志丛书》编修工程实施意见
 
    为全面、客观、翔实地记录和保存湛江发展历史,给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给湛江发展留下历史借鉴,给广大干部职工提供工作经验和教训,根据《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通知》(湛委办〔2015〕26号),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志书在记录与保存历史中具有其他文献和著作所没有的权威性。编修《湛江市百部地方志丛书》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严格执行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突出时代特点、地方特色和行业专业特征,以存史、资政、育人。
    二、主要工作
   全市各有关单位参与实施《湛江市百部地方志丛书》编修工程,编修行业志、部门志、专业志、镇村志,全面、客观、翔实地记载各地各行各业各部门的发展历史,以全方位真实地反映湛江历史。同时,本着对社会、对历史、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前志进行补遗勘误。鼓励未列入百部地方志丛书编修规划的单位,创造条件编修行业志、部门志、专业志、镇村志,在2016年6月底前报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备案的,可列入百部地方志丛书编修系列出版。
    三、内容体例
    (一)记载断限及内容
    《湛江市百部地方志丛书》各分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记述上限时间,其中新修的上限不限,记载事物发端;续修的上限为前志的下限。各分卷下限统一至2016年12月31日,全面、客观、翔实地记述本地、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事业)的发展变革历史,既要反映成绩和经验,也要反映问题和教训。
    (二)篇幅及体例
    各分卷篇幅视内容多寡而定,但不少于30万字,篇幅大的分卷可分册出版。
    丛书编修坚持“横分门类”“述而不论”“生不立传”的传统志书体例,务求“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并力求在此基础上有所创新,积极探索、尝试新的记述方法,如对重要事物适当运用专题式的记述方式等,以达到对事物的最佳记述效果。篇目设置主要为章、节、目结构,编制索引。行文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记叙文,少数可用说明文。行文执行《〈湛江市百部地方志丛书〉编写行文规范》。
    四、质量要求
    丛书编修工作要在充分收集资料、深入进行研讨的基础上开展。要认真修订篇目,反复推敲内容,严格执行行文规范,精心撰写,严把质量关,出精品佳志。丛书总的质量要求是:观点正确;资料翔实;记述客观,杜绝造假;体例严谨,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数据准确,语言规范,文字简洁、朴实、流畅,力戒空话、套话;时代特色、地方特色和行业专业特点鲜明突出。
    五、志书审核
    为了把好丛书质量关,对丛书志稿执行审查验收制度。志书篇目按渠道报送市或县(市、区)地方志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各分卷志稿经各分卷编委会初审、复审批准后,送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组织终审;各县(市、区)分卷志稿经各分卷编委会初审、复审批准后,送各自县(市、区)地方志机构组织终审,并由各县(市、区)地方志机构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验收。
    各分卷志稿终审合格,经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验收,方可出版。
    六、志书出版
    百部地方志丛书实行统一规范、统一版式、统一出版社。各分卷通过终审验收后,按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制定的统一版式印刷出版。
    七、工作步骤
    《湛江市百部地方志丛书》编修工作,2015年10月启动,至2018年12月完成。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15年10—12月,主要是动员部署、成立机构、培训修志人员、拟定篇目。
    1.动员部署。2015年10月,召开全市地方志工作会议,动员部署编修工作,启动百部地方志丛书编修工程。各分卷牵头单位组织成立分卷编委会和编辑部,确定人员名单,并送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备案。
    2.编修业务培训。2015年11月上旬,分两个层面进行编纂业务培训,一是举办全市各分卷编辑部编纂人员培训班,二是各分卷编辑部组织对参与分卷编纂人员进行培训。
    3.拟定编修篇目。2015年11—12月,各分卷编辑部拟定编修篇目,按渠道报送市或县(市、区)地方志机构审定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第二阶段:2016年1月—2017年12月,主要是各分卷进行编纂、二审和修改完善。分三步进行:
    1.第一步:2016年1—12月,收集上限至2015年的资料,形成资料长篇及初稿。
    2.第二步: 2017年1—3月,收集2016年的资料补充进初稿,形成完整的全书初稿。
    3.第三步:2017年4—12月,各分卷编委会完成初审、复审及修改完善。
    (三)第三阶段:2018年1—12月,主要是志稿终审、修定、出版和总结表彰。
    1.2018年1—4月,完成终审。各分卷编辑部把终审稿(纸质文本1份),资料长篇(纸质文本1份),填写《〈湛江市百部地方志丛书〉送审表》,一并送终审。凡实际工作基本完成、编写内容完整的分卷,可先期送审。
    2.2018年5—10月,志稿送出版社及印刷,完成出版发行。
    为保障编修进度和出版质量,出版工作与送终审同步进行,由专业出版社负责出版,并提前介入审校工作。
    3.成果报送。2018年11月,各分卷编辑部把已出版的志书20本及电子版一并送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备案。
    4.进度公布。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和通报编修工作进展情况。2018年12月,全市地方志百部丛书编修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八、组织形式
    (一)组织领导
    百部地方志丛书编修工作由市委领导,市政府主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百部地方志丛书编修工作。
    各承修牵头单位组织设立百部地方志丛书分卷编纂委员会(简称分卷编委会)和编辑部,负责各分卷的组织领导、协调保障和编修出版工作。各承修单位要加强领导,把修志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编修人员,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编修工作。
    各县(市、区)地方志机构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统一要求,对所辖区域分卷的编修出版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督办以及审核,确保承修单位按时按质完成编修工作。
    (二)修志人员配备
    编修地方志是一项专业性、连续性较强的工作。各承修单位要切实做好编修骨干的配备,选聘德才兼备的修志人员。编修人员要相对稳定,并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以提高编修业务水平。
    各分卷在编修过程中,要注意发挥各方积极作用,可聘请热心的专家学者或熟悉情况的退休老同志参与编修。
    (三)编纂出版经费
    市百部地方志丛书综合组织等经费,由市财政核拨。各县(市、区)百部地方志丛书综合组织等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核拨。其余各行业志、部门志、专业志、镇村志分卷的编修出版经费,由各承修牵头单位自行组织解决。
    附件:《湛江市百部地方志丛书》分卷一览表
 
 
 
  
 
《湛江市百部地方志丛书》分卷一览表
 
 
分卷序号
   
承修牵头单位
承修单位
1
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志
市委办公室
市委办公室
2
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志
市人大
市人大
3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志
市府办公室
市府办公室
4
湛江市政协志
市政协
市政协
5
湛江市纪检监察志
市纪委监察局
市纪委、市监察局
6
中共湛江市委组织志
市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委老干部局
7
湛江市精神文明志
市委宣传部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讲师团、碧海银沙网站、中国新闻社湛江支社、新华社广东分社粤西新闻信息中心、各新闻单位驻湛江记者(工作)站
8
湛江市政法志
市委政法委
市委政法委
9
湛江市统战志
市委统战部
市委统战部、民革湛江市委员会、民盟湛江市委员会、民建湛江市委员会、民进湛江市委员会、农工民主党湛江市委员会、致工党湛江市委员会、九三学社湛江市委员会、台盟广东省委湛江支部、市工商业联合会
10
湛江市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志
市直属机关委员会
市直属机关委员会
11
湛江市对台工作志
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12
中共湛江市党史工作志
市委党史研究室
市委党史研究室
13
中共湛江市委党校志
市委党校
市委党校
14
湛江市法院志
市中级法院
市中级法院
15
湛江市检察志
市检察院
市检察院
16
湛江市发展改革志
市发展改革局
市发展改革局
17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志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8
湛江市教育志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19
湛江市科学技术志
市科技局
市科技局、市科学技术协会
 
20
湛江市公安志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
21
湛江市民政志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
22
湛江市司法行政志
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
23
湛江市财政志
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
24
湛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志
市国资委
市国资委、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市属企业
 
25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志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6
湛江市国土资源管理志
市国土资源局
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
 
27
湛江市环境保护志
市环境保护局
市环境保护局
 
28
湛江市城乡建设志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9
湛江市交通志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30
湛江市水务志
市水务局
市水务局、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1
湛江市农业志
市农业局
市农业局
 
32
湛江市商务志
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
 
33
湛江市林业志
市林业局
市林业局
 
34
湛江市文化志
市文广新局
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35
湛江市卫生与计生志
市卫计局
市卫计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
 
36
湛江市红十字会志
市红十字会
市红十字会
 
37
湛江市民族宗教志
市民族宗教局
市民族宗教局
 
38
湛江市审计志
市审计局
市审计局
 
39
湛江市体育志
市体育局
市体育局、市体校
 
40
湛江市统计志
市统计局
市统计局
 
41
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志
市海洋渔业局
市海洋渔业局
 
42
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志
市安全监管局
市安全监管局
 
43
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志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44
湛江市旅游志
市旅游局
市旅游局
 
45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志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
 
46
湛江市城市规划志
市城市规划局
市城市规划局
 
47
湛江市房产管理志
市房管局
市房管局
 
48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志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49
湛江市粮食管理志
市粮食局
市粮食局
50
湛江市公路管理志
市公路局
市公路局
51
湛江市畜牧业志
市畜牧兽医局
市畜牧兽医局
52
湛江市档案管理志
市档案局
市档案局
53
湛江市经济技术协作志
市经协办
市经协办
54
湛江市乡镇企业志
市乡企服务中心
市乡企服务中心
55
湛江市雷州青年运河志
市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局
市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局
56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志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57
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志
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
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
58
湛江市供销志
市供销社
市供销社
59
湛江日报社志
湛江日报社
湛江日报社
60
湛江市总工会志
市总工会
市总工会
61
湛江市社会科学志
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62
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志
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63
湛江农垦志
湛江农垦局
湛江农垦局
64
粤西航道管理志
广东省粤西航道局
广东省粤西航道局
65
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市场物业总站
66
湛江市国家税务志
市国家税务局
市国家税务局
67
湛江市地方税务志
市地方税务局
市地方税务局
68
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志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69
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志
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
70
中国工商银行湛江分行志
中国工商银行湛江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湛江分行
71
中国建设银行湛江市分行志
中国建设银行湛江市分行志
中国建设银行湛江市分行志
72
中国银行湛江分行志
中国银行湛江分行
中国银行湛江分行
73
中国农业银行湛江市分行志
中国农业银行湛江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湛江分行
74
广发银行湛江分行志
广发银行湛江分行
广发银行湛江分行
75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湛江分行志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湛江市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湛江市分行
7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湛江市分行志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湛江市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湛江市分行
77
广东南粤银行志
广东南粤银行
广东南粤银行
78
湛江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志
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79
湛江市电力工业志
广东电网公司湛江供电局
广东电网公司湛江供电局
80
湛江市创卫志
市五城同创办公室
市五城同创办公室
81
湛江钢铁基地建设志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钢铁公司
82
湛江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志
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83
湛江财贸学校志
湛江财校
湛江财校
84
湛江中医学校志
湛江中医学校
湛江中医学校
85
湛江卫生学校志
湛江卫校
湛江卫校
86
湛江市技师学院志
市技师学院
市技师学院
87
湛江市第二技工学校志
市第二技工学校
市二技校
88
湛江第一中学志
湛江一中
湛江一中
89
湛江市第二中学志
市二中
市二中
90
雷州市乌石港志
雷州市地方志办
雷州市乌石镇
91
徐闻县新寮镇志
徐闻县地方志办
徐闻县新寮镇
92
徐闻县法院志
徐闻县地方志办
徐闻县法院
93
徐闻县工商联志
徐闻县地方志办
徐闻县工商联
94
徐闻县政法志
徐闻县地方志办
徐闻县委政法委
95
遂溪县人物志
遂溪县地方志办
遂溪县地方志办
96
遂溪县乌塘镇志
遂溪县地方志办
遂溪县乌塘镇
97
遂溪县教育志
遂溪县地方志办
遂溪县教育局
98
廉江市安铺镇志
廉江市地方志办
廉江市安铺镇
99
廉江市人民医院志
廉江市地方志办
廉江市人民医院
100
吴川市广播电视志
吴川市地方志办
吴川市广播电视局
101
吴川市第二中学志
吴川市地方志办
吴川市第二中学
102
赤坎区百姓村志
赤坎区地方志办
赤坎区百姓村委会
103
赤坎区人物志
赤坎区地方志办
赤坎区地方志办
104
赤坎区调顺岛志
赤坎区地方志办
赤坎区调顺街道
105
霞山区特呈岛志
霞山区地方志办
霞山区特呈岛村委会
106
麻章区经济和信息化志(第一部)
麻章区地方志办
麻章区地方志办
107
坡头区坡头镇志
坡头区地方志办
坡头区坡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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