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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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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9-15 11:37:0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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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湛 江 市 委 办 公 室

  

 
湛委办〔2015〕 26 号
 

 
 
 
 
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区)、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湛江海东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湛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通知》(粤委办〔2015〕19号),加快我市地方志事业发展,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要高度重视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
   (一)开展专项地情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深入探索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发挥资政参考作用。加强与驻湛高校合作,建立健全研究联系网络和平台,多形式地开展地情研究活动。按照省2015—2017年开展全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与现状普查的部署要求,开展我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与现状普查,并以县(市、区)为单位,编辑出版辖区内的自然村落历史人文通典。深入挖掘湛江历史文化资源,进一步抓好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申报与实施。
   (二)开展地情教育。举办地情展览,编写湛江市情干部读本、资政读本和地情普及读物,推动地情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方便公众更好地了解湛江、认识湛江、热爱湛江、建设湛江。
   (三)加强地方文献收藏与服务。加大对志书、年鉴、家谱族谱等地方历史文献资料的搜集力度,分类整理保存,编纂湛江历代方志集成。
   (四)建设地方志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市方志馆建设,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整合资源、科学规划建设方志馆(室),力争把方志馆(室)建成集地情展示与教育、地方文献收藏与服务、地情信息搜集与发布为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为公众提供翔实权威的地情资料。
   (五)深入开展读志传志用志。各级干部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读志传志用志,重视学习和总结历史,借鉴和运用历史经验指导工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推进地方志信息化建设
   开展“互联网+地方志”行动。依托湛江地情网站,扩大地情资料收集范围,多途径收集整理高价值数字化信息资料,进一步健全地情资料库,推进市本级志书、年鉴全面数字化入库挂网,实现与省情数据资源共享。加强县(市、区)地情资料库和地情网站建设,力争2016年实现已出版发行的地方志成果全面数字化入库挂网,形成以地情资料库和地情网站为骨干,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全市地方志系统工作网络。推广运用手机湛江地情网和方志湛江微信平台。进一步提升湛江地情网及县(市、区)地情网站的社会服务水平,为公众提供全面便捷的地情信息服务。
   三、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工作
   全面总结前两轮修志的经验,深入研究第三轮修志的组织管理、运作模式、前后志衔接以及前志修订、再版等问题,认真做好第三轮修志规划与编纂方案制订、篇目设计、队伍培训等基础工作。继续做好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改进年报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业务督导检查,形成新常态工作机制,推动年报工作全面平衡开展。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第二轮志书下限年(2001年)至2020年地方志资料的搜集整理任务。根据全省统一部署,2018年启动第三轮修志试点工作。
   四、推动地方志基础工作全面开展
   (一)提升综合年鉴编纂工作水平。按照广东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规范要求,建立综合年鉴出版前评议、出版后审读制度,提升编纂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加强资料搜集、整理、研究工作,拓宽资料搜集渠道和范围,不断增加《湛江年鉴》信息量,坚持走创新和精品之路,力争湛江年鉴工作稳居全省第一方阵,全市年鉴总体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2015年,市县综合年鉴全面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2016年,全面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当年出版。积极推动开展乡镇(街道)年鉴、部门年鉴、行业年鉴编纂工作。   
   (二)积极开展乡镇(街道)志编修工作。中心镇与历史文化名镇要认真做好修志的基础准备工作,于2020年年底前启动此项工作。
   (三)积极推动部门志、行业志与村志编修工作。在全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基础上,实施百部地方志丛书编修工程,真实记录湛江历史进程,2018年完成。要抓紧制定编纂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培训指导、检查考核机制,确保百部丛书编修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完成。
   (四)开展口述史工作。组织开展第二轮志书下限年(2001年)以来重要历史事件参与者、见证者,特别是市历任党政领导口述资料的征集、整理和出版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和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认真落实地方志工作“一纳入、八到位”要求,把地方志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工作到位,确保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全面提高依法治志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每年研究一次地方志工作。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主动关心过问地方志工作,分管领导同志要及时了解和解决地方志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地方志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二)形成工作合力。地方志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对部门志、行业志与部门年鉴、行业年鉴以及乡镇志、乡镇年鉴与村志编纂工作的管理、指导与服务,确保编纂质量,擦亮湛江地方志品牌。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当地政府的地方志工作规划,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条件,接受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认真做好志书编修、年鉴编纂和地方志资料年报等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岗位培训和业务研讨,注意发掘和使用好修志编鉴人才,特别是镇村一级的“土秀才”“土专家”。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具有较高业务素质的地方志工作队伍,为我市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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