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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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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湛江市地方志资料年报编写要求》的通知

时间:2013-05-30 15:13:1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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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湛志办〔2013〕15号
 
 
 
 
关于印发《湛江市地方志资料年报
编写要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奋勇经济区管委会,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管委会,市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湛单位: 
现将《湛江市地方志资料年报编写要求》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对照执行。
 
                                                                         
                                                                 湛江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30日
 
 
 
湛江市地方志资料年报编写要求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存真求实的原则,搜集、整理、汇编、撰写和报送反映年度内本行业(事业)发展的资料,做到观点正确,资料翔实,内容全面、分类科学。
(二)年报资料分为概况资料、大事记资料、专题资料、人物资料、文献资料、图片音像资料及其他具有存史价值的资料。其中,概况资料、大事记资料、专题资料、文献资料、图片资料属必报内容,人物资料属符合条件才报送的内容,音像资料和其他具有存史价值的资料属选报内容。
(三)年报资料以资料长编形式为主。
(四)年报资料纲目撰写要求:
1.概况资料纲目以《湛江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总体纲目》为基础,依据本单位工作职责拟定,并报市地方志办备案;
2.大事记资料纲目可略;
3.专题资料纲目写明拟报送的条目名称;
4.人物资料纲目写明拟报送的人物名单;
5.图片音像资料和文献资料纲目写明拟报送的条目目录。
(五)主要原始资料和引文要注明出处。注放在每类资料之后,做到要素齐备。
1.档案资料:注明收藏单位、案卷号、目录号、全宗号、标题、作者等。
2.文件资料:注明发文单位、时间、文件名、文号等。
3.书籍资料:注明作者、书名、页码、出版单位、出版年月等。
4.实地调查资料和口碑资料:注明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5.报刊资料:注明报刊名、年月日及版次(期序)、作者、标题等。
6.音像资料:注明作者、内容、时长、拍摄时间、格式等。
7.网络资料:注明网站、网址、文章标题、作者、发布时间等。
(六)军事部门报送内容参照本要求执行。
二、报送内容及要求
 
(一)概况资料
 收录本行业(事业)的概况性资料及主要统计数据。
       1.主要内容  
(1)本行业(事业)的基本情况,如机构、人员(包括领导变更),基础设施,业务发展变化,如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其实施情况等。
(2)本行业(事业)的管理情况,如相关政策、法规、制度的颁布实施情况以及重大改革等。  
(3)反映本行业(事业)特色、特点的资料,以及本行业(事业)发展变化中的典型事例。
(4)本行业(事业)发展的主要统计数据。
2.撰写要求
(1)采用记述体编辑。
(2)要体现发展脉络、主要特点。
(二)大事记资料
收录本行业(事业)较大事件的资料。
1.收录范围
(1)单位机构设置以及辖属情况的变化。
(2)重要法规、方针政策、决策、决议、规划的颁布。
(3)做出重要决定的会议的召开。
(4)行政区划调整。   
(5)主要机构变动以及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6)重要企(事)业单位的成立、改组、改制、重组、破产等。
(7)重大改革与创新的提出及实施。
(8)重大专项工作、活动的开展以及重大工程、项目、设施建设。
(9)重大发明创造、科研成果的公布及获奖(获市级三等奖以上奖项)。
(10)省部级以上领导、著名人士在本行业(事业)的重要活动。
(11)对外及港澳台重要交流活动。
(12)工作中的重大失误及事故、重大传染病的发生及防治。
(13)重大自然灾害及防灾抗灾情况。
(14)主要物产的盛衰和重大环境的变化;珍贵文物的挖掘与重要名胜古迹的保护和兴废。
(15)其他重要事件。
2.撰写要求
(1)应做到大事突出、要事不漏、常事不记。所记事件必须在本行业(事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
(2)时间、地点、人物(单位)、经过、结果等基本要素齐全。
(3)采用编年体编辑,以月、日为序排列,一事一条。日期不明者置于月末,称“是月”;日期、月份均不明者置于年末,称“是年”。 
 
   (三)专题资料
收录在本行业(事业)具有重大影响或代表性、典型性事件的资料。
1.收录范围
(1)具有广泛性、综合性、开创性的重大决策、决定、规划、改革、创新。
(2)重大事件、案件、专项工作、重要活动、自然灾害。
(3)影响较大的社会热点问题。
(4)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工程或项目。
(5)其他具有时代特色、地方特色与行业(事业)特色的重要事件和活动。
2.撰写要求
(1)采取记实和以事系人的编辑方法,以纪事本末体为体例,一事一条。
(2)基本要素:包括事件(活动)、事物、问题发生的背景、时间、地点,涉及范围,以及经过、结果、特点和影响等,体现事件发展变化结果,突出所记事件(活动)、事物、问题的独特性、典型性。
(3)跨年度事件原则上在完结的次年报送。
(四)人物资料
收录在本地区工作,对本地区、本行业(事业)、本单位发展有较大贡献、影响的各界人物(籍贯不限)及其事迹;或在外地各个领域中有国际性、全国性影响的本籍(或在本地出生的)人物及其事迹。人物资料分设人物传、人物表两部分。
1.人物传
(1)收录范围
①担任本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副职以上,湛江籍在市外担任相应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
②战斗英雄、在历次革命战争和反侵略战争中的著名将士和爱国志士,及经市或省、国家认定的烈士。
③教育、文艺、科技、卫生、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等领域在学术、科研和创作上卓有成就、有重大贡献者和主持重大工程设计的人物;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市级以上(含市级)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获得者。
④影响重大的企业家、慈善家。
⑤具有突出的独特技艺的人物。
⑥对体育事业有突出贡献、重大影响者。
⑦少数民族、宗教著名人物。
⑧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中,对湛江有重大贡献和影响者;祖籍湛江,长期寓居海外的侨领或各界著名人物。
⑨有重大影响的反面人物。
⑩其他对社会各方面有重大贡献和影响者。
(2)撰写要求
①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报送年报收录时限内去世者。
②基本要素。包括姓名、性别、生卒年月、籍贯、学历、政治面貌、履历、主要事迹、主要成果(如重大改革、学术思想、主要著作、科技及发明成果等)、曾获荣誉、组织结论等。突出传主一生的主要事迹、主要思想观点。
③对入传人物的政治立场、思想观点,历史上的功过是非,作实事求是的编辑,不作评论。所记资料力求全面、真实、准确。凡有分歧的,应作必要的考证;无法确定的,选择一说,余说存疑待考。
④人物排列以卒年月日先后为序。
2.人物表
人物表分名录表、任职表两项,具体收录范围和标准以及各类表格的栏目设置要求如下:
(1)名录表
①符合入人物传收录标准,年报收录时限内仍在世的人物。
表设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党派、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主要事迹与成就等栏目;人物排列以生年月日先后为序。
②市厅、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模范烈军属、拥军模范。
表设姓名、性别、籍贯、党派、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荣誉称号、授予时间、授予单位等栏目;人物排列以获得荣誉时间的先后为序。
(2)任职表
市委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部门,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以及市属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省驻湛单位副厅以上负责人。
表设姓名、性别、籍贯、党派、职务、任职时间等栏目。
人物排列以任职时间先后为序。
3.已经报送过的人物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不重复报送。
(五)文献资料
1.本行业(事业)具有重要存史价值的重要文献,如全市性决定、政府规定、规范性文件、工作总结、主要业务项目总结、专题调研报告、重要会议纪要、市、省级以上媒体专题报道,影响重大的官方网络资料等资料全文。
2.尽量报送原件,摘录的可采用复印件。
3.文献资料应制作目录。
(六)图片音像资料
1.图片资料
(1)综合要求
①反映本行业(事业)基本面貌、发展变化以及时代特色、地方特色和行业(事业)特色,具有存史价值的照片、地图、规划图、示意图;照片只收录工作活动照,每年不少于10张。
②人物传每人附正面彩色免冠照1张。
③根据内文配置适量的照片、地形图、行政区划图、交通图、分布图、规划图、示意图等。
(2)质量要求
①图照选材准确、主题突出、纪实性强,重点反映行业(事业)主体业务,无广告色彩,无版权争议。   
②扫描图片使用24位真彩色模式扫描,彩色分辨率应大于300dpi,黑白分辨率应大于400pdi。数码相机拍摄的照片不低于800万像素。
③照片文字说明,必须注明照片的时间、地点、主要人物(标明身份和位置)、主要内容,括注拍摄者或供稿人姓名、单位、拍摄时间等。 
④地图采用国家测绘部门和有关部门绘制或审定的,并配有审图号。
2.音像资料
(1)综合要求
①有关大事、要事、重要活动、人物等,可配置音像资料,要具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主体、结果等基本要素;
②根据行业(事业)发展情况,可制作综合类的音像资料。
(2)质量要求
①原始音频、视频资料或其复制件。
②运用编辑技术应无损于客观事实。
③内容无广告色彩和评论性内容。 
(七)其他具有存史价值的资料
三、报送格式
(一)除原件、复印件外,年报资料一律用A4纸打印。
(二)年报资料文本一式三份,并附送电子版(采用一次性光盘刻录)。电子版内容应与纸介质完全一样。各项资料依次为概况资料、大事记资料、专题资料、人物资料、文献资料、图片音像资料、其他具有存史价值的资料。
(三)电子文档格式要求采用Microsoft Office或WPS Office,扫描图片采用TIFF格式,数码相片采用RAW或JPEG格式,音频资料一般采用MP3格式,视频资料一般采用原始的AVI格式。
(四)每份材料均要标注名称、报送时间、作者、单位,并填报《湛江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审查验收表》(由市地方志办统一制作)。
 
 
 

 
湛江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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