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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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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地方志事业2006~2010年发展规划

时间:2014-10-08 17:51:0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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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明确未来五年我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更好地发挥地方志事业在文化大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全市地方志事业的深入发展,根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及湛江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此发展规划。

一、总则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地方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保存历史,传承文明,反映国情,弘扬中华民族精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三个文明”建设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地方志工作是各级政府一项基础性和连续性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继承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完善发展思路,增强发展动力,推动地方志事业的全面深入发展,为湛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工业城市和美丽海滨城市,更好地发挥存史、资政、教化的作用。

(二)发展基础

我市开展新方志编修工作20年来,地方志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全面完成了第一届市、县6部志书的编修任务;编写出了10部年鉴、专业志和各类地情书近100多种;整理、点注和出版旧志6种;初步开展了地情研究开发工作;基本健全了市、县(市、区)地方志机构,建立起一支具有奉献精神和较高素质,熟悉地情、专兼职相结合的地方志工作队伍;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专家主笔,地方志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作体制和格局;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对外交流取得一定成果;探索和积累了新时期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基本经验;地方志事业的发展纳入了文化大市建设。这些,为我市地方志事业今后五年的更大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但是,与全国、全省先进水平相比,我市在地情开发利用和地方志理论研究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各地落实地方志工作“一纳入、五到位”(把地方志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政府的任务之中;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还不平衡。在今后五年中需要不断加强与改进。

(三)总体目标

以争当粤西中心城市赶超珠三角地区地方志事业先进单位为总目标。到2010年,全面完成我市第二届新方志编修任务;筹建湛江市方志馆;建立起门类较齐全、内容较系统的市情基础资料库,市情咨询服务水平有显著提高;市情研究和地情资料开发取得新成果,资政作用进一步加强;建立地方志法规,完善地方志工作体制和机制;地方志理论研究水平有较大提高。

(四)发展思路

贯彻编修志书与研究开发地情资源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志书编修为基础,以地方志馆(室)建设为依托,以信息化、网络化建设为手段,以志、鉴、系列地情书和媒体为载体,以地情资源研究开发为动力,以机构与队伍、法规与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推动文化大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为落脚点,全面推进地方志事业的深入发展,为建设工业立市、以港兴市、文化大市、创建和谐湛江和实现全市人民富裕安康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完成第二届新方志编纂出版

我市第二届新方志编修,规划编纂、出版市志1部,县(市、区)志7部,至2010年全面完成。

承担修志任务的地区和单位,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抓好修志进度,严把质量关。做到记述全面、准确、客观,地方特点和时代特色突出。志书编纂完成后,以纸介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公开出版。

在完成综合志书编修的同时,积极推动镇志、村志、街道志、部门志、企业志、院校志、寺院观庵志、山水志及各类专业志的编修。

(二)编纂出版年鉴和其他地情书

编纂出版各级综合年鉴,开拓各种专业年鉴;支持县级编纂出版县级年鉴;编纂出版简志、简史、史话和地情概览;编纂出版具有红土文化与海洋文化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具有地域特色的名山大川、名产、风景名胜志;编纂出版其他各类地情资料。

(三)建立湛江市情信息网络

按照省统一部署、分级管理、资料共享的原则,以省情信息库为中心,建立市、县二级地情资源网,实现地情资料数字化和网络化,向社会提供全方位的地情信息服务。

建立地情基础数据库。包括:综合志库、专志库、年鉴库、旧志库、地情书库、多媒体库、馆藏资料库等。

利用修志和地情研究成果,开辟和丰富网站浏览内容,以适应社会公众的需求。

建立全市地情信息员队伍,完善地情资料的征集机制。

(四)筹建湛江市方志馆

2010年筹建湛江市方志馆,依托湛江方志馆,更好地组织全市的地方志书编修和地方志理论与地情研究交流;全面收集、整理湛江地方文献;设立湛江市情展厅和湛江历史名人展厅;健全市情信息网络。使湛江方志馆成为集地方志书编纂、地方文献收藏与服务和市情展示、咨询、研究与交流为一体的重要的文化阵地。各县(市、区)要建立地方文献资料室。

(五)出版《湛江历代方志集成》

全面收集、整理新中国成立前各历史时期编纂且现存的近20多种湛江各县旧志,于2010年完成出版《湛江历代方志集成》,抢救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六)收集整理地方文献

全面收集、整理各历史时期湛江人的著作和记述湛江的著作以及志书、年鉴、牒谱、书籍、报刊、资料汇编、简报、侨批、乡土教材、图照片、地图、乐谱、影音像作品和名人书信、札记、诗文、回忆录、纪念集、字画、照片以及祖籍湛江的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著作和资料。同时,全面收集全国、全省各地的新编志书。

(七)开展地情调查研究和开发利用

开展区域地情现状调查。重点摸查本地区的自然资源、山川风物、民风民俗、方言、自然村落及姓氏、特有文化现象等。

开展地情专题研究。建立全市地方志系统地情研究课题申报制度,各级地方志部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社会实际,拟定研究课题,省地方史志办统筹规划。五年中,每个县(市、区)地方志部门组织完成至少1-2项课题研究,市地方志办公室组织开展1-3个项目的全省性地情研究,并争取1-2个课题纳入市级社科研究规划项目。

推动地情资源开发利用。宣传、推介地情研究成果,提出开发建议,并参与开发利用。

(八)开展地方史志理论研究与对外交流

开展地方志学科理论、地方志编纂学理论、区域史等方面专题研究。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市性地方史志学术研讨会;加强与国内外史志界、港澳台学者以及海外华人华侨组织的学术与文化交流,每年组织一次交流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继续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地方志工作领导体制。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把地方志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政府的任务之中,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

(二)建立、健全市、县(市、区)地方志机构,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备各级地方志机构的领导。

(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地方志队伍。按照专兼职结合的原则,依靠社会力量,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的地方志队伍;配备好志书主编;建立和完善培训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市性的地方志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建立全市地方志“专家库”,发挥专家的优势和作用。

(四)加强地方志法规和制度建设。全国和省的《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发后,结合实际,制定我市的地方志工作法规,明确地方志工作的性质、任务、要求和各级政府的职责;建立地方志工作督查、督办制度,完善地方志工作体制和机制。使地方志工作逐步法治化和规范化。

(五)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县、区地方志工作的扶持力度,促进地方志事业的协调发展。

(六)地方志工作经费与事业发展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加大投入,确保地方志工作和事业发展的需要。

附:《湛江市第二轮新方志编修规划表》

 

湛江市地方志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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